厦门:责任扛在肩 巡察高质量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2020-05-17 05:46

  以巡察工作的高质量推进,保障良好的政治生态,从而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厦门市委把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机制体制,加大要素保障,全市上下争先进位、跳摸新高的决心拼劲更足,干事创业的士气更高、氛围更浓。2019年,厦门全市GDP增长7.9%,增速居副省级城市首位,生态文明指数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一,入围中国智慧城市十强,高质量发展势头强劲。

  第一责任人引领 明确方向服务中心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措施和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严防境外输入的各道防线、各个环节如何保障……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黑天鹅”,厦门市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巡察,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全市工作中心在哪儿,巡察利剑就指向哪儿,厦门市委坚持把巡察工作与中心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段时间以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厦门市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建设、疫情防控等专项巡察,着力督促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线工作”的贯彻落实。

  “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第一位责任,厦门市委紧跟中央、省委巡视步伐,抓好巡察全流程规范和工作一体化设计,明确不同时期巡察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厦门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一届党委任期内完成巡察全覆盖”的要求,稳中求进安排巡察任务,预计到2020年底,巡察全覆盖率将达94.29%,村居和基层站所巡察也稳步有序推进。

  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胡昌升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亲自担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履行领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双重职责”。去年以来,共11次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上从严从实点出问题57个,涉及被巡察党组织35个。此外,厦门市各区也全部由区委书记担任区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巡察工作领导体制更加高效有力。

  探路制度机制创新 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为了让巡察工作围绕目标和方向加速推进,厦门市委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在制度机制创新方面走出了不少“厦门路子”。比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听取被巡察党组织解释说明制度,巡察组在巡察结束后,就巡察报告相关内容主动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的意见建议,个别重要或敏感问题根据需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目前,根据巡察实践发展,厦门市委制定完善了《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50多项制度规定。

  构筑起巡察大厦的“四梁八柱”,巡察工作的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也实现了提质增效。

  近期,针对巡察发现的“干部精气神不足”问题,厦门市委以我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20周年活动为契机,升格市委书记担任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全市组织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奋发作为。针对巡察发现的“东坪山违建乱象”问题,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动东坪山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拆除违建8.75万平方米、清理占地58.23万平方米,促进山体自然生态风貌逐步恢复,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此外,厦门还通过常态化开展巡察“回头看”、集中督查约谈、建立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等措施,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促进问题见底清零。

  配齐保障要素 锤炼干部队伍

  “巡察工作不是一察了之,巡察整改要在抓长抓常上下功夫。”在厦门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看来,巡察事业应该着眼于可持续发展。

  在2019年的机构改革中,厦门市委将巡察机构由“一办三组”增设为“一办五组”,大大加强了专职巡察人员力量,并通过将巡察办、巡察组的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实现办组一体管理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各区成立巡察事务中心,统一核定机构职级,有力破解基层巡察力量不足问题。

  在此基础上,厦门于全省率先成立了市委巡察办室务会,由巡察办主任担任室务会召集人,巡察办副主任和各巡察组组长为室务会成员,领导和决策巡察机构的相关事项。室务会成立以来,研究推动了巡察机构党建工作、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整改成果纳入绩效考评等一系列新举措。厦门市委还进一步赋予室务会相应的人财物管理权限,在选任干部职责方面,室务会可以研究决定正处级(含一级调研员)以下公务员的选拔任免,成为地方巡察机构率先探索实践的城市。

  “软件”不断升级,“硬件”也在加速匹配。在厦门市委的推动下,4000多平方米的闲置培训中心被改造成巡察机构固定工作场所,实现办组之间沟通交流更加密切、工作运转更加高效、保密安全更加严密。

  如今,不仅巡察工作成为各项中心工作的监督利剑,巡察岗位也成了锤炼干部的“熔炉”。针对巡察干部抽调难、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厦门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巡察干部选配使用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每轮选派优秀的处级干部担任巡察组挂职副组长;将抽调干部纳入市委组织部年度挂职干部序列管理;将参加巡察工作的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并累计时间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一系列正向激励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廖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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