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晋江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把纪律挺在前面,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