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三措施奏响节前“廉洁曲”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9-21 09:36
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八不准八不得”禁区,泉港区纪委监察局采取三措施奏响节前“廉洁曲”。

  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八不准八不得”禁区,泉港区纪委监察局采取三措施奏响节前“廉洁曲”。

  正面引导。下发关于节日期间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明确“八不准八不得”禁区,重申严防“五种行为”纪律要求,积极预防不良风气回弹返潮。

  反面警示。查处通报2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问题,追究2个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并就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处理3人,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落实督查。9月13日至17日,组织3个由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的检查组,走访抽查全区6个纪检监察网格工作室组成单位,以公车管理、公款吃喝、津补贴发放等为重点内容进行察访。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