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 反腐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
来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5-07-31 08:54
从十八大到今年的6月份,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已经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更新。

  

  (CFP 供图)

  本报讯 昨日上午,中纪委网站刊出主题为“正风反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反腐三人谈”,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的韩晋萍透露,从十八大到今年的6月份,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已经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更新。

  韩晋萍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如果发现官员通过实施腐败行为,在收受钱款的同时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就会在办案的同时责成相关部门或者地区挽回这样的经济损失。

  “违规获得了土地,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就会要求把违规获得的土地再重新收归国有。如果说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那么低价处置的这部分差价就要由相关人员或者相关的企业退回。如果说有一些经过权钱交易违规给企业减免了相关的税费,这些钱款也是要由相关的企业或者是人员来补缴的。通过这样的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给国家挽回了大量直接的经济损失。”韩晋萍说。

  韩晋萍还透露,十八大以来到今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当中,除了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外,还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韩晋萍认为,在查办腐败案件过程中,与追赃相比,挽回经济损失的任务是更重的,而且难度也是更大。对违纪违法所得的收缴和挽回经济损失是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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