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22日至8月30日,市委巡察五组对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整改中体现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推进整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以精准发力推进整改走深走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张毅恭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的讲话精神,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细化分解整改措施。党支部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系统推进,定期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7次,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中期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负责;具体经办人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合力推进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精准发力、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立足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努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保密管理、编外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意识形态等相关制度18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统筹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有偏差
1.关于学思践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1日,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组织学习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等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2024年11月15日,制发《中共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支部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保护区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三是针对保护区管控不足的问题,强化入区管控宣传,实施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在前往保护区的道路上安装4块大型入区管控宣传牌,在临近保护区的主要进山路口设置100块禁止标识和24块中型入区管控宣传牌,在保护区边界设置54块界桩。四是2024年11月28日,邀请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等培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五是对两次保护区总体规划中未实施内容,结合实际,按近期(2024年10月-2025年12月)和中远期(2026年1月至项目规划时间止),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表。根据实施计划表内容梳理生成项目,分期向上申报。目前已组织开展戴云山保护区信息化监测监控建设,对重点部位监控设备进行提升,对自然村边远角落、网络或电力线路无法到达的偏远路段增设监控点位,对部分重点路段加密布设监控设备;维护修缮管理所保护设施、制作安装标识标牌、设置入区管控宣传牌等,推动规划内容的实施落实。
2.关于履行保护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基础防护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管护覆盖面不足、发现不够及时,设备陈旧、数量少以及旧有森林火情监测系统停用后未及时部署新的监测系统问题,对重点部位监控设备进行提升,对自然村边远角落、网络或电力线路无法到达的偏远路段增设监控点位,对部分重点路段加密布设监控设备。二是与省林业局对接,做好监控系统接入调试有关工作。三是针对护林员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完善《护林员巡护巡查工作制度》,明确护林员工作要求,要求管理所对护林员的履职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督查情况纳入绩效考评。2024年10月以来,组织护林员开展巡护巡查2731人次,督查护林员121次,共发现未按要求巡查5人次,绩效处理5人次。四是拓宽旧路毁坏林地案件已移交至县林业执法大队依法处理,被毁坏的林地已责令当事人按要求复绿。五是举一反三,制发《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在区内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专项摸排整治,掌握区内滥占林地,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房屋等情况,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治,形成闭环,推动源头治理。经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六是对雷峰管理所副所长因辖区动态信息发现制止不及时,由县林业系统党委给予诫勉谈话;对雷峰管理所所长因辖区动态信息发现制止不及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生态监测和评价的主动性、自主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足戴云山自然资源禀赋特点,主动对接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到保护区开展科研调查活动。2024年10月14日-10月19日,对接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到保护区开展植被物种种类调查和金斑喙凤蝶繁殖化蛹栖息地植被结构与利用情况研究;12月11日-13日,对接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到保护区开展科学考察以及泥炭、天然水体、植被等环境介质观察研究活动;对接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依照不同海拔不同植被类型,设置固定样地,常年监测保护区内珍稀动植物的动态变化情况。二是与福建师范大学地科院联系,已取得2023年度保护区内黄山松林、罗浮栲林、竹林底下土壤腐殖化指数、含水率、酸碱度、微生物生物量碳、N-乙酰-β-D-葡萄糖胺酶等指标数据,并将持续监测,按年度收集相关监测数据。三是2024年11月18日,对接德化生态环境局,取得保护区辖区内东里和西溪断面2023年1月-2024年10月水质监测数据;11月28日,对接九仙山气象站,取得2023年-2024年空气因子监测数据。今后,将及时收集相关监测数据,及时掌握保护区内相关环境因子变化情况。四是制发《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落实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五是对县委、县政府工作分解内容,主动对接县“两办”,对责任单位为我局的,认真细化任务,分工负责推进,确保落实落细落成。六是对部分监测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加强与主管部门对接,确定补助资金支出方向,按照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杜绝专项资金被用于其他用途。
(3)针对智慧管护水平亟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智慧管护水平不高、设备陈旧、数量少的问题,实施保护区信息化监测监控建设项目,采购3台无人机,新增23个森林防火监控设备和卡口智能管护设备,提升智慧化管护水平。
3.关于践行“两山论”开拓创新不够的问题
(1)针对生态效益转化举措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县林权调解部门沟通,探讨有关协调解决林权争议相关事宜。由戴云山保护区管理局牵头,于2024年11月7日、11月29日分别召集上涌镇分管领导及后宅村村主干、桂阳乡分管领导及陈溪村村主干座谈沟通,后宅村对79.4公顷争议林地主张按“搁置争议,各半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方式协商,陈溪村不同意后宅村的协商意见,进一步协商调解难以继续进行。保护区明确告知,根据《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可向县林权调解部门提交《林权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由县林权调解部门作出处理,可当事人双方都未主动作为。基于我局牵头协商未果,当事人双方又不主动向县林权调解部门提交处理申请,我局书面向县政府报告,根据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精神,由县林权办牵头开展相关协调解决工作。二是与县林业局业务科室沟通,了解有关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相关政策规定;到永春县林业局了解学习碳汇开发交易相关工作经验。经对接咨询了解,目前国内林业领域碳汇交易的四种方法学,以及永春县林业碳汇开展交易试点所运用的方法学都不适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于受现行碳汇政策的限制,目前戴云山保护区尚不具备林业碳汇开发的条件。今后将加强跟踪,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变化,只要条件成熟,将积极开展林业碳汇开发交易工作,促进生态效益转化。三是依托戴云山生态博物馆、戴云山保护区生态旅游与教学实训基地(九仙山)等平台,开展生态文化主题研学活动,2024年共接待研学师生12000多人次。四是经对接、询价,2024年12月16日研究确定由德化县一陶瓷企业负责设计开发陶瓷书签、陶瓷冰箱贴等金斑喙凤蝶文创产品,助力陶瓷企业丰富陶瓷文创产品,增加社会经济效益。五是对社区管理科科长因践行“两山论”开拓创新不够,给予批评教育。
(2)针对社会效益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补助辖区村道路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44万元;通过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式,扶持辖区村新增种植中药材100亩、德化梨等果树130多亩、生姜680多亩、油茶1300多亩。二是2024年10月29日,保护区红外相机拍摄到的视频在福建新闻联播、“福建发布”视频号播出;11月29日,金斑喙凤蝶生活史生态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视频在福建新闻联播、“福建发布”视频号播出;12月31日,保护区拍摄到的黑斑肥螈视频在央视综合频道(CCTV-1)《秘境之眼》播出,并得到中国驻印尼大使王鲁彤在海外社交媒体的发布推文。三是2024年10月17日-18日,协办由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指导,省林业局、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关注森林·探秘戴云”生态科考活动,来自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学院、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深入保护区开展联合科考。《中国绿色时报》(头版)、人民网(首页)、新华网、《福建日报》(整版)、福建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四是对社区管理科科长因践行“两山论”开拓创新不够,给予批评教育。
(二)全面从严治党弱化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弱化的问题
(1)针对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1日,组织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二是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通报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提出2025年主要工作打算,部署2025年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就做好下阶段工作进行强调。
(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规定动作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2月5日,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2024年12月16日,以《坚守廉洁底线干净履职担当》为主题,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全体党员上一堂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组织班子成员认真撰写2024年述责述廉报告,要求做到内容具体、言之有物,不得让他人代写或者拿以往报告拼凑应付,并对班子成员特别是往年主要内容重复的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核查,没有再发现班子成员2024年述责述廉报告与往年内容重复的情况。
(3)针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基本知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为后续做好重新排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2024年12月16日,安排部署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做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管理局及内设各科、所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结合岗位实际排查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并由领导进行审核把关。
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1)针对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混乱,专项工作经费超支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2024年11月15日,组织财务、项目工作人员学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财务等有关知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的能力。三是制发《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从预算管理、经费报销审批、财务执行等方面细化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发《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大额资金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保护区每年不同种类的林业专项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项目支出事项和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2)针对执行报销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补齐、完善欠缺的财务凭证和发放明细表。二是2024年11月15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相关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三是制发《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优化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四是加强财务报销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报销材料完整齐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未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有公函的公务活动和人员才予以接待。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近年来的公务接待报销凭证进行复核,没有再发现以电话通知报告单为依据的情况。
3.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生态补偿金跟踪问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抽查中发现的部分森林生态补偿金滞留在村级账户未发放至林农个人的问题,已于2024年8月立行立改中完成整改。二是举一反三,组织辖区乡镇开展2019-2023年度生态补偿金发放情况自查自纠。权属明确的,已全部补发到位;权属存在争议、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发放的,按照闽财规〔2024〕24号文件精神缴存至县财政专户,待林地权属明确后发放。三是按照上级要求,保护区辖区村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直接发放到林农手中。
(2)针对大额款项应收未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12月28日上午,县政府组织召开财政、文旅等部门和租赁企业代表参加的专题协调会议,协调解决租金未按时缴交问题,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租赁企业已按会议要求先行缴交30万元并报送《缴款计划书》,戴云山保护区管理局负责租金的收缴,县文旅局、财政局负责缴款计划的跟踪和监督。
(3)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该问题纳入立行立改项目,已于2024年7月31日完成整改。二是对近年来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确保全部入账。三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4.关于保密工作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发《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保密机构、工作职责、文件管理、人员管理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按照要求,重新组织涉密人员填报《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严格履行签章手续。三是按照保密安全标准,建设一间保密室,配备涉密专用计算机。四是建立健全全局信息设备台账,粘贴醒目的保密提醒标识。五是加强互联网及其设备使用监管,只保留必要的互联网计算机,其他办公计算机全部改为内部计算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管理。六是第一时间对全局计算机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装远程控制软件等保密风险隐患。七是对互联网计算机违规存储、处理内部工作资料的5名干部,给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4名相关科室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聚焦主责主业,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的具体工作中,于2024年12月16日会同保护区管理局党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查找短板弱项,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有效、走深走实。
(2)针对“探头”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日常座谈交流等形式,督促保护区管理局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于2024年12月11-12日,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到管理局及后宅管理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值班值守、项目建设等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保护区管理局人员履职情况。今后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3)针对日常监督提醒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及时更新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以来3名新进县管干部及2024年6月受党纪处分的3名县管干部的廉政档案,并举一反三,梳理更新其他县管干部廉政档案,确保廉政档案真实准确,及时掌握干部队伍“廉情”动向。二是2024年8月以来,纪检监察组陆续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对13名保护区管理局科级干部开展了党内政治监督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够突出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2月30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总结2024年党建工作情况,提出下一阶段主要工作思路。二是修订完善局《支部委员会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科学划分明晰支委会、局务会职责。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支部委员会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加强会前把关,没有再出现一般行政事务性工作在支委会会议研究的现象。
(2)针对个别事项决策违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8日,邀请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到我局进行林业行政审批培训,提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二是严格执行我局新修订的《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支部委员会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加强上会事项合法合规性把关,确保不再发生不符合政策规定事项上会研究的情况。三是对时任分管领导因上会事项审核把关不严、经办人员上会事项提交不严谨,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2024年10月份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六条关于主题党日的规定,增强党员干部对党日活动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多提建设性意见建议。二是认真策划,先后开展“学习精神担使命凝心聚力促发展”“红心向党齐运动凝心聚力健步行”“深学习近平文化思想有福电影再创佳绩”等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4)针对党内组织生活、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再次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认识,并再次强调,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岗位职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在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2024年11月8日、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31日,按照要求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达到了会议预期目标,得到了上级参会单位的充分肯定。
2.关于选人用人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该问题及时报告县委,县委已配备1名具有林业工作经历、年富力强的中层管理干部。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将林业专业知识和技能列入管理局每年举办的业务技能培训班(参训对象为全体干部职工),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非林业专业人员的履职能力。三是以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到保护区开展科研调查为契机,安排干部全程配合参与,面对面地向“高手”“老师”学习,在调查中加速成长、提高技能。
(2)针对管护巡护人员待遇差、招人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将空缺的护林员网格和检查哨卡岗位以及其他业务内容生成生态保护调查监测服务项目,按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向社会购买服务,组建专职化的管护队伍,有效解决管护巡护人员待遇差、招人难问题。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八个纳入”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发《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二是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均需包含意识形态内容,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剖析,局主要领导加强把关审核,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二是2024年11月1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进展情况及舆情研判情况汇报,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敏感时间节点、潜在舆情问题及应对措施等。三是制发意识形态相关制度5项,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3)针对阵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发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对拟发布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规范日常公文处理。
(四)治理“老大难”问题动真碰硬不够,巡视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
1.关于非法进出保护区通道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保护区界碑和禁入标识不够醒目的问题,强化入区管控宣传,实施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安装4块大型入区管控宣传牌、100块禁止标识和24块中型入区管控宣传牌、54块界桩。二是在主要非法入区路口尖岭格增设带刺网的围栏,挂设禁止攀爬宣传标语,防止人员非法进入。三是实施保护区信息化监测监控建设项目,新增、提升改造监控设备23个,提升智慧化管护水平。三是2024年11月28日,邀请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到我局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等培训,为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基础。四是加强入区管控,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非法进入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的通告》,并在福建日报、泉媒体、瓷都德化等媒体上进行宣传,2024年10月以来共劝返1456人次、385车次,月劝返人数明显下降。五是对赤水管理所所长因管控工作不够到位,给予提醒谈话。
2.关于对违法进出保护区人员震慑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入区管控,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非法进入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的通告》,并在福建日报、泉媒体、瓷都德化等媒体上进行宣传。二是制发《科研人员入区审批制度》,规范入区审批,加强后续监管。三是该问题反映出我局欠缺专业执法队伍和相关配套制度等问题,已与县林业局、司法局沟通,制定行政执法流程,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1月28日,邀请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等培训,为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基础。四是将非法入区典型案例在泉州广播电视台新闻广角、瓷都德化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关于所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资源保护工作相关制度,加大对检查哨卡人员履职不到位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出现漏登、乱记现象的,从严处理。二是制发《哨卡工作督查制度》,规范哨卡督查工作,要求管理所每月至少对同一哨卡进行2次督查,填报哨卡工作督查情况。2024年10月以来,对哨卡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督查43次,发现问题2人次,绩效处理2人次。三是制发《管理所(联防办)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所人员工作要求。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3人,责令书面检查4人。
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人。
对雷峰管理所干部李某因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内部工作资料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由县林业系统党委给予诫勉谈话。对雷峰管理所副所长蔡某因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内部工作资料和辖区动态信息发现制止不及时问题,由县林业系统党委给予诫勉谈话。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结合整体工作进度来看,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巩固,防止问题反弹。一是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站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持续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压实各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的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强化监督问责,对工作不力、问题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确保巡察反馈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二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把我局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严更实,确保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提升保护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常态长效整改。在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运用好保护区各项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提升保护区各项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529219;通信地址:德化县浔中镇学府路21号,邮政编码:362500;电子邮箱:fjdysbhq@163.com。
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