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9-27 09:18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安溪县计生协会原常务副会长、四级调研员陈鲜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2年底至2021年,陈鲜明在担任安溪县长坑乡党委书记、安溪县官桥镇党委书记期间,多次在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高档白酒、燕窝等礼品。陈鲜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鲤城文投玩具有限公司原负责人陈淑珠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22年,陈淑珠违规为其本人发放防暑降温补贴、报销其个人手机通讯费共计1万余元。陈淑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南安市省东小学原校长黄新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8年至2022年,黄新伟多次利用“六一”节、教师节、联谊活动等名义,违规组织公款聚餐,并从账外管理的资金中列支餐费1.6万余元。黄新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

上述3起典型案例,具体情形虽有不同,但违纪行为都是延续至党的十九大之后,有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暴露出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之下,少数党员干部心无敬畏、行无所止,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复杂性。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督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当前,全市正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持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主动担当作为,既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规矩硬杠杠,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看牢,坚决破解积习难改、隐形变异的顽瘴痼疾,构建“知”“督”“促”监督闭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中秋、国庆节假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节日特点,紧盯月饼、蟹卡蟹券等背后的“四风”问题,紧盯节点易发多发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要加强与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强监督强监管同向发力,不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坚持纠树并举,以“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为主题加强时代新风宣传教育,不断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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