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泉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发布时间:2023-07-31 09:4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2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整改强力推进。2023年3月6日,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市供销社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反馈意见会议精神,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责任一扛到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做到动真格、见真章、求实效。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立了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调研员、科室(社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的巡察整改工作合力。市供销社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等共11次,研究整改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增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紧压实责任抓整改促进落实。2023年3月14日,市供销社党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反馈的3个方面34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分解、逐项细化,提出了105项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整改工作格局,并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碰头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确保成效。市供销社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针对社有资产产权不清、社属企业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等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谋思路想办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市供销社党组书记带头分期分批推进解决。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把整改落实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完善管理制度13项,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新思想引领供销社高质量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新思想引领,不断提升政治站位。2023年4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9次。结合实际制定市供销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提高干部政治素养,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强大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2023年度全市供销社工作要点,并对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建立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及社领导联系县(市、区)供销社、社属企业工作制度,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推进全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供销系统提质增效。在市供销社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全市供销社在县、乡、村的流通网络和综合服务功能优势,大力开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销售份额。2022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商品销售总额同比增长26.54%。2023年1—6月全市供销社系统商品销售总额同比增长52.95%,增长幅度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将永春县供销社集采集配中心列为省供销社“保供促销工程”项目,予以资金补助87万元,该项目已于今年5月下旬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预计今年9月底完工投入使用;指导惠安县供销社成立惠盾供应链公司1家,建设县级集采集配展示中心1个、镇级综合服务中心2个、村级服务站(点)4个;指导泉港区供销社成立泉港供销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着力打造新型经营业态,培育新型主导产业。

四是扎实抓好试点工作。目前,4个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 5个市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4个县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建设以及9个薄弱基层社网点改造提升工作正有序推进,预计今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

(2)针对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服务力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部署要求,把服务乡村振兴作为全市供销社系统2023年度重点工作,并召开泉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届六次理事会进行部署落实,全面推进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今年来,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德化县供销社联合省福农集团、省农资集团泉州公司、上涌镇政府创建德化梨试验示范园,提高德化梨品质和效益,推进德化梨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泉港区供销社设立统一育秧基地,集中培育优质秧苗并以优惠价格提供给农民,节省大量人工投入和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早稻保质保量种植;惠安县供销社开展“供销社标识使用授权”活动,授权本地37家涉农企业260多个产品包装使用供销社标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品牌效应,助农增收。

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积极打造“供销直播间”的新型服务模式。指导永春县供销社开设“永春供销•铭祖甄选”直播间销售永春农特产品;指导德化县供销社搭建直播平台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泉港区供销社建设供销助农直播基地,带货直播50余场次,促成区内20多家农产品线上交易额近百万元;指导丰泽区供销社利用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开设抖音直播间,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是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做好农资保供服务工作。全力抓好春耕农资储备工作,确保农资供应量足质优价稳,保障农业生产需要。春耕期间,市供销社领导带队前往南安、安溪、永春等农业大县开展农资供应服务工作检查,落实冬储任务。截止储备期结束,全系统储备化肥6.17万吨,完成储备任务的118.7%。创新农资供应服务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电话、网络预约,专人专车配送,送货到田间地头;开展“绿色农资”行动,强化质量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确保粮食安全。截至6月底,全市供销社系统共销售化肥10.95万吨,农药869吨;推广销售有机肥1万吨。全系统开展农资检查抽查48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场所239个。

(3)针对为农服务平台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指导丰泽、洛江区供销社积极培育创建省级示范庄稼医院。目前,丰泽区满江红供销社庄稼医院、洛江区马甲供销社新农植保庄稼医院已通过省供销社验收,获评省级示范庄稼医院,至此,全市供销社系统所有的县级社均有省级示范庄稼医院。同时,在全市系统筛选10家条件较成熟的新型庄稼医院作为“5G+庄稼医院”试点,与省供销社福农集团网上庄稼医院总院进行对接,开通省、市联网服务通道。

二是组织泉港、惠安、德化、安溪、永春、石狮等县(市、区)供销社参加“2023年迎新春福建供销农产品年货嘉年华”、2023“贺元宵·供销行”暨“一县一周”元宵场福建供销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不断拓宽泉州农产品销售渠道。

三是在泉州市区举办福建省供销社“一县一周”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泉州专场),共有60多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100多种产品参展,3天现场销售额148万元。与惠安县人民政府联合在惠安县城举办“一县一品”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共有60多家涉农企业、300多种产品参展。组织4个县级供销社及所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选20类100多种泉州名特优农产品参加“福建省名特优农产品走进大美新疆”展示展销会。

(4)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产销对接。优选8个县(市、区)供销社共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7种名特优农产品作为泉州首批旅游后备箱工程产品。

二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把引领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列入全市供销社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指导,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质量,从“保供促销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中拨出7.6万元用于扶持新发展的2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三是充实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内容。指导督促各县级社在建设省、市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增设为农服务内容,目前已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点2个。

2.关于深化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有偏差的问题

(1)针对推进社企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加大社属企业监督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社属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薪酬分配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范企业运营和管理,不断提升社属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

(2)针对探索发展“三位一体”综合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对晋江市供销社开展省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目前晋江市供销社建立了以蔬菜果品食杂公司为主体的果蔬、生鲜食材配送体系;创办了晋江市冻干果蔬“产供销”一体化运营中心。

二是对各县(市、区)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使用贷款额度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目前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际使用贷款额度5.8亿元,自集中巡察整改以来新增授信额度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贷款额度170万元。

三是开展各县(市、区)供销社实际入股农民合作社情况调查活动。截至今年6月,基层社及社属企业实际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达39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21.88%。

(3)针对发挥联系农民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不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农产品信息服务。丰富市供销社网站为农服务内容,今年来发布“三农”政策、农技科普知识、农产品价格信息等内容100多条,并开展民意征集。同时引导永春、泉港、德化、丰泽4个县(市、区)供销社通过多种形式开设新媒体直播间4个,进一步拓展农资科普政策解读等信息宣传渠道。

二是开展助农惠农活动。今年4月,市供销社在南安金淘镇组织开展春耕农资科技下乡(南安专场)——供销社“党建+”助农惠民活动,向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脱贫户等赠送优质绿色化肥121吨,并现场提供农业技术等咨询服务。至今年6月底,全市供销社系统共组织开展送肥下乡活动20场,向1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2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以及2550户脱贫户,累计赠送有机肥347.56吨,复合肥55.65吨,种子1600份,价值3万余元农器具,发放农技实用知识手册及各类农业农技宣传资料7926份,助力春耕生产,深受群众好评。

3.关于党组引领创新发展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1)针对开展“党建+供销惠民”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实地调查研究。组织社机关相关人员到挂钩帮扶村等地调研,交流“党建+”邻里中心建设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党建+供销惠民”工作方式,落实农技农资便民惠民服务、农资科技下乡服务等工作任务。

二是加大党建与“三农”工作融合力度。德化县供销社探索“党建+村集体+供销社+合作社”发展模式,打造农业观光园,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破解“谁来种地、谁来服务”难题,党建引领赋能智慧农业、数字乡村,成效明显。

(2)针对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5个重点专项小组,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及时跟进专项工作进度。

二是下达《2023年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表》,抓好跟踪督促,推动各县(市、区)供销社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今年上半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实现利润总额1438.36万元,同比增长75.5%,增幅位列全省前列。

三是制定《2023年市供销合作社绩效考评工作要点》,对绩效考评工作各环节进行梳理,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召开绩效考评工作调度会,将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及时跟进绩效目标进展情况。

4.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党组成员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意识,修订市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

(2)针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社属企业现状,进一步优化完善《关于组建社属企业领导班子实施方案》《中共泉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市供销社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市供销社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领导班子的组织动员、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相关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企业集团的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社属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在条件具备后予以创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要求,回顾总结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是研究制定《2023年泉州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安排,落实落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确保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三是开展所属党支部、社属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形成针对性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阶段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聚焦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开展廉政谈话,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各科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结合科室岗位调整和工作任务变动等情况,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共找出廉政风险点34个,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廉政风险意识。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列席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督促市供销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等规章制度,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二是通过严格把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督促市供销社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三是督促市供销社建立《职责档案》和《廉政档案》,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

四是采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机关纪委”联合监督调研模式,邀请市供销社部分纪委委员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

(2)针对指导机关纪委发挥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机关纪委业务水平,于2023年3月15日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纪检干部业务培训会。

二是加强同派驻纪检组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科室廉政风险、个人廉政档案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发送节日廉洁提醒,督促重点岗位人员细化岗位风险点,提高个人风险意识。

3.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针对部分专项资金沉淀在项目单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申报补助项目的储备、管理。下发《关于2023年市级“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筛选条件成熟的项目作为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定期跟踪项目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社党组结合今年机关党建工作重点,组织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对如何做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供销社党建特色进行分析研究。社领导多次带队到各县(市、区)供销社开展有关供销社为农服务、春耕备耕、保供促销工程建设等调研活动,强化党建引领,以做强做优供销惠农服务为抓手,推动“党建+供销惠民”服务体系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养,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组织两批党务干部参加全市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示范班学习,加强党务干部党性锻炼,提升党建工作能力。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按照《2023年全市机关党的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市供销社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督促指导,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针对个别党员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教育学习,确保理论学习取得成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三是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突出主责主业,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硬性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合力、突出品牌建设、强化作风建设。                   

(3)针对党组织成立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支部工作流程,结合企业领导班子选聘,做好社属企业成立党支部相关筹备工作,选配1名工作能力强、政治素养高的党员担任企业党支部书记,健全企业党组织,加强党对社属企业的领导,推动社属企业改革发展。

2.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社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产生根源,即时作出整改,维护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社机关党支部第二、三党小组组长已对党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逐一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

(2)针对落实党内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相关党员组织关系已于2022年11月14日转入,并编入社机关党支部第一党小组。社机关党支部将进一步严格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扎实抓好党的各项组织制度的落实。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社机关党支部在今后党员发展工作中,将严格党员发展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并将党务培训工作列入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和年度培训计划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社机关已开展4批次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及岗位轮岗调整工作,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2)针对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进行重新梳理填报,督促考核人、审核人在《纪实表》相应栏目中签名确认。

二是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上,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执行。

(3)针对落实上一届选人用人巡察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泉州市供销社机关借用(跟班)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借用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确定3名借用人员返回企业,有效解决人员混岗问题。

二是认真整理干部年度考核、工资调整、选拔任用等人事档案,及时做好归档工作,确保干部档案材料规范完整,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资产产权不清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部分房产、土地因时间久远、机构撤并等历史原因,导致存在相关手续资料不全等问题,未能办理相关权证。

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社属企业资产因历史资料不全,一时无法办理房屋、土地确权的问题,已对社属企业资产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和专档、专卡,下一步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寻求政策支持,申办资产确权手续。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供销社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要求,积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续抓牢抓实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充分认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推进,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聚焦堵点痛点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强化后续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

二是整改工作再细化。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明确完成时限,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保质落实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督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是整改成果再运用。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实”的作风、“精”的追求,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深化成果运用。

四是长效机制再完善。持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用制度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作风,不断完善深化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奋力谱写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100778;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301,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gxsjgdwh@163.com。

中共泉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3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