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廉语丨不迁怒,不贰过
来源:福建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23-04-27 14:45

释 义

不会把愤怒发泄在别人身上,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解 悟

自己遇到不顺心的事,动不动就迁怒于他人,说明修养还不到位;明知自己犯了错却不改正,一错再错,最终难免自食恶果、追悔莫及。由此可见,“不迁怒、不贰过”不仅是一个人为人处世的应有态度,更是一个人德行、修为和智慧的内在体现。

一个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难免有怒气,也会犯错误。“不迁怒”告诉我们,遇到烦心事、揪心事,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提醒自己保持理智清醒,从自身和站在对方两个维度来理性看待,学会平心静气,学会沉着应对。事情一过,怒气也就自然随之过去。“不贰过”则告诫我们,对待错误要保持乐于闻过、勇于改过的姿态,经常抚躬自问、自我反省,懂得汲取教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这样就会有效规避之前所犯过的错误,朝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知错必改,善莫大焉”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供稿丨安溪县纪委监委

文字丨陈宝福

摄影丨王诚毅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