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规定,经省委同意,省委巡视组近期陆续进驻,对福州市台江区、闽侯县,漳州市龙文区、龙海区、云霄县、平和县,石狮市、晋江市、安溪县、德化县,明溪县、将乐县,莆田市城厢区、仙游县,建瓯市、浦城县,龙岩市新罗区、连城县,古田县、霞浦县等20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巡视时间40天左右。
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部署和省委要求,按照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县(市、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和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县(市、区)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