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展开 5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来源:泉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13 08:30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3月10日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含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泉州开放大学、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含原泉州市财贸干校)、泉州市农业学校、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泉州市委巡察一组

组 长:骆 红

副组长:吴鸿荣

被巡察单位:市委编办

专门值班电话:18105950135(8:00—20:00)

通信地址:泉州市A053号邮政信箱

泉州市委巡察二组

组 长:江 渊

副组长:卓树丛

被巡察单位:市教育局(含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专门值班电话:18105955192(8:00—20:00)

通信地址:泉州市A056号邮政信箱

泉州市委巡察三组

组 长:洪进星

副组长:彭元成

被巡察单位:市委老干部局

专门值班电话:19905950035(8:00—20:00)

通信地址:泉州市A057号邮政信箱

泉州市委巡察四组

组 长:王团结

副组长:李建新、黄成玉

被巡察单位:泉州开放大学、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含原泉州市财贸干校)、泉州市农业学校、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专门值班电话:19905950036(8:00—20:00)

通信地址:泉州市A055号邮政信箱

泉州市委巡察五组

组 长:王金星

副组长:张辉鑫

被巡察单位:市委文明办

专门值班电话:18105955193(8:00—20:00)

通信地址:泉州市A054号邮政信箱

信访受理范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