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7-30 09:3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8日,市委巡察六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2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反思、主动认领、诚恳接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市纪委二室、市委巡察办、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请示汇报,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协调巡察整改中的重大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局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形成了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6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4次,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剖析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六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细化为50项共130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对照局党组整改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坚持一周一通报、一月一小结,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坚决抓好落实。局巡察整改办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每周滚动更新,及时了解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及时进行督促提醒,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对复杂问题,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协调督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1)针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重中之重,为机关党员干部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书信选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等学习教材。5月25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进行授课,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二是提高学习的及时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我局“三提三效”和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优良作风的重要内容,对学习贯彻的时限作出具体规定,做到上级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上级重要部署第一时间落实。三是提高学习的实效性。落实局党组会“首题必政治”制度,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党组专题学习5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理论文章,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先后以“学习《习近平书信选集(第一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展交流研讨。

(2)针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实完善依法治市办组成人员。3月10日,印发《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泉委法办〔2022〕2号),由市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副主任,市人大法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为成员,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市办组成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助力更好发挥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部署要求精细落实、精准落地。二是及时召开依法治市办成员会议。坚持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化落实依法治市办工作细则及会议制度,5月24日,聚焦依法治市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会议,审议通过《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泉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送审稿),科学谋划我市“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蓝图,一体推进法治泉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2.关于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运用创新思维开展法治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创新普法产品。制作“小律说法”普法微动漫2部,拍摄“刺桐城的民法典故事”律师以案释法系列普法微视频4部,在“泉州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上播出,并借助融媒体平台宣传并发布在学习强国平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征集优秀普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251个,在微信公众号“泉州公共法律服务”上陆续推出;5月1日-5月5日、5月23日-5月29日开展“民法典亮夜空”亮灯亮屏活动,在泉州市区及各县市区地标建筑展示民法典普法公益广告或民法典普法标语,开展关于“民法典亮夜空”短视频、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制作《“典”亮耀眼灯火》在视频号“泉媒体”播出,营造民法典宣传氛围;开展“刺桐新声新法面对面”线上宣讲活动2场,受众达4.2万人。二是规范完善微信公众号“法治新视觉”栏目的推送规则,将普法内容及时更新到“法规速递”“法治文化”“法治热点”“以案释法”和“普法动态”等模块,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指尖上的普法。三是普法手段全媒体运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制作“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少女小渔海报,在电子显示屏、灯箱、扬招站、橱窗、交通工具等户外广告媒介刊登播出普法公益广告。

(2)针对协调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泉州市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试行)》、《泉州市行政裁决调解工作规定(试行)》、《泉州市行政裁决告知制度(试行)》、《泉州市重大行政裁决审理决定制度(试行)》、《泉州市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制度(试行)》等相关文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有关行政机关发挥行政裁决主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裁决案件。二是印发《泉州市行政裁决流程图》和《泉州市行政裁决法律文书参考文本》,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落实行政裁决提供参考。三是下发《泉州市司法局关于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对行政裁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报送2021年以来行政裁决工作情况报告。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司法局共报送2021年以来行政裁决事项20件,均能按规定程序及时作出裁决决定。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对各单位行政裁决工作开展1次专项检查,发现有案不立或不依法裁决的部门及时依法督促整改。

(3)针对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落实改革各项要求。经市委编办批复,市司法局原复议应诉科调整为立案科,增设复议科和应诉科2个科室,并调整充实行政复议队伍。目前,市级层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已顺利完成。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4月20日,组织市级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就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及最高院关于土地征收的案例等内容进行培训。三是多措并举,提高办案质量。对争议较大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或组织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讨论,先后开展现场勘验1次,召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议1次。完成2019-2021年564册行政复议审结卷宗的自查工作,经自查,市级复议卷宗归档整理均符合上级要求。将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今年以来经调解、和解终止审理及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等方式结案10件。四是严格办理复议案件,加大监督纠错力度。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今年来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行政复议决定的16件。

(4)针对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对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再犯罪和脱漏管案件进行评查,在全市通报评查问题。对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督察方案,加强对县局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社区矫正工作规定等情况进行督察。完成对德化、鲤城、台商、泉港、洛江、晋江、安溪、丰泽等地的督察。三是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整治,暂未发现违法违规案件。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通报社区矫正对象位置信息异常情况,相关县(市、区)已对违规对象作出处罚。五是结合重大活动,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全面排查社区矫正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法律服务行业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党建引领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组对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局党组定期安排专题研究律师行业党建工作,3月3日局党组专题听取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委建设,落实律师行业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印发《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3月11日召开律师行业党委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三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务干部队伍建设,5月10日至5月20日举办2022年度泉州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2)针对日常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律师违规执业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律师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律协完善《泉州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管理办法》和《考核工作指引手册》,建立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职业相关台账;组织开展2021年度律师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逐项整改,目前,各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加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今年以来,共受理律师投诉件10件。二是针对离任法官、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问题,对发现8名离任法官、检察官违反从业限制规定的,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党纪处分;与市检察院、市中院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针对攻坚克难劲头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专题听取两家直属公证处整体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二是与通淮、刺桐公证处全体公证员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提振全体公证员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下发《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泉州市公证协会转发关于规范办理公民个人境外投资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公证业务指导。四是引导公证处与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中心、银行等机构协调沟通,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五是就绩效工资、事业单位优惠政策等与市人社局、财政局沟通交流。已制定初步方案,将对市直两家公证处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进行调整,进一步激励两家公证处的积极性。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即知即改。巡察以来局党组共召开4次党组意识形态专题会议、1次意识形态集体谈话和1次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二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局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职工)逐一开展意识形态领域谈心谈话。5月19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邀请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吴家安授课。三是规范工作,有序推进。3月3日召开党组意识形态专题会,听取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2022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5月17日召开党组意识形态专题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分析。5月27日召开党组意识形态专题会,专题学习《泉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研究审议了《中共泉州市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关口前移,严格审核。局党组于1月21日召开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在会前对每位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逐一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四是加强学习,示范引领。制定下发《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的意见》《2022年度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5次,专题学习讨论1次,党组书记带头领学,带头开展专题讨论。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即行即改。巡察期间,1月5日召开党组专题会,研究调整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和责任。二是定期研究,专题部署。巡察以来局党组共召开4次党组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三是建立清单,明确职责。印发了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对班子工作清单、党组书记工作清单、党支部工作清单等进行了明确。四是加强指导,压实责任。制定《2022年度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5月份由各位党组成员带队对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各党支部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各党支部存在较多的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不到位、专题学习开展较少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五是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加强对律师这个思想比较活跃的特殊群体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和指导,制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律协对全市律师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全市目前共有63家律师所设立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经排查,目前暂未发现问题。

(3)针对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印发《泉州市司法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泉州市司法局舆情预防与应对处置方案》。二是修订信息发布审核表,增加信息发布平台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实行一信息一审核,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审核68条。三是自查局门户网站各专栏内容,已更新各专栏信息约50条。四是与有资质的报社签订协议,由其指定专人负责公众号维护。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法规速递”“法治热点”“以案释法”“普法动态”模块,并工作日期间每日更新公众号信息。五是对全市普法微矩阵各媒体平台开展巡检。六是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已不定期更新信息8篇。

(4)针对新闻舆论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创新宣传形式,先后制作“小律说法”普法微动漫2个、司法行政抗疫视频10个、策划制作母亲节视频等,同时开展民法典亮夜空“亮灯亮屏活动,制作”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等普法少女小渔海报在公交车推出,在泉州电视台宣传我局复工复产情况,不断丰富宣传手段。二是调整更新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充实网络安全队伍。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局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开展网络安全自查,摸底信息化工作情况,经自查和专人排查,未发现存在网络安全异常情况。

5.关于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和时间节点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二是细化措施。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六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加强督办。坚持一周一通报、一月一小结,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坚决抓好落实。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每周滚动更新,及时了解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及时进行督促提醒,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2)针对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廉政谈话内容。对谈话种类及内容进行明确,对谈话登记表进行规范。二是把握廉政谈话节点。4月底到5月初开展逐级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开展廉政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强调;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与分管科室(单位)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就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和强调;各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职工)就科室所承担职能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谈话。三是完善廉政谈话台账管理。谈话记录人填写廉政谈话记录表,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在廉政谈话记录表签字,做好各自的廉政谈话记录,目前已将廉政谈话材料归档。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备案审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泉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引》,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二是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工作创新举措,加大对备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审查力度,在审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将进一步通过调取行政执法案卷等措施开展专案监督。今年以来,共收到备案处罚决定2144件,经审查,尚未发现违反相关合法性问题。三是印发《泉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泉州市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列入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对行政执法案卷的主体、依据、程序以及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

(2)针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局党组重大事项督查工作制度,5月初下发了《关于开展党组决策落实情况通报的通知》,对提交党组会研究事项的落实情况和提交党组专题会研究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促,实行每月5日、20日共2次定期滚动更新。二是印发《泉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将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及时反馈评查意见书,要求被评查单位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依法处理并向我局书面报告处理情况等内容写入办法,加强制度建设。三是印发《泉州市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严格按照评查办法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督促各执法单位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防止评查问题反复出现。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推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市政府、市司法局网站及公众号公开征集2022年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充分吸纳群众反馈的生活垃圾分类、非遗保护等热难点问题,经认真研究论证后,列入本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二是结合《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编制工作,于4月21日将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市政府、文旅局网站,以及司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公众参与度明显提高,共收到意见建议14条;会同市人大工委、市文旅局组成调研组,前往11个县(市、区)及台商投资区开展立法调研,邀请相关行业代表召开12场座谈会。三是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征求意见,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连续五天上线宣传,参与人次达12276,共收到有效问卷8495份。四是结合5月26日上线泉州广播电视台“在线访谈”节目,加强对立法征求意见制度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立法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反馈渠道的知晓率。

(2)针对监督投诉渠道不够畅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泉州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规定(试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工作机制,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受理、处理和监督工作,可以依法采取调查措施、核实有关情况,被投诉的行政执法机关在转办函规定的期限内回复调查处理情况;明确办理投诉举报案件的期限、工作流程和结案方式。二是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和泉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布泉州市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对外公布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邮箱、投诉举报地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3)针对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2022年促进法治相关重点工作项目清单责任化的通知》,将村(居)专职调解员配备等工作纳入2022年重点工作;加大政府购买,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已推动配备村级专职调解员348名。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第一批二级人民调解员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审核二级人民调解员申报材料48份,进行评定工作;分级负责、分期分批实施村(居)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一次以上,今年来培训人民调解员6000余人次;下发《关于建立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师资库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三是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场,今年来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近万件;加强“园区枫桥”工作,完成省级园区调委会建设7个;总结创新“海上枫桥”工作经验,并报省厅推广;培育148人民调解品牌项目《创新“三金”机制 助力人民调解》,人民调解作用进一步发挥。

3.关于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1)针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市委编办批复,在局机关设立案科、复议科、应诉科等3个内设科室。二是先后通过局机关内部调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转隶、调动等方式,选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应诉队伍,提高行政复议应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三是通过选任干部、轮岗交流等形式配齐立案、复议、应诉等3个科室负责人,均由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担任。

(2)针对科室之间协同协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推行干部每周工作记实报告制度,制定2022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办法。二是注重在一线考察干部。3月14日以来,先后有65名干部职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5月,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和晋升职级,优先推荐下沉一线抗疫先锋队员、工作人员和应急值守人员。三是推荐6个单位、9名个人参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1个单位、2名个人参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1个集体参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推荐1个单位参评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凝心聚力、形成合力。其中,市司法局先后获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问题

(1)针对“搭车”公款旅游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对泉州仲裁委秘书处借会议绕道公款旅游的行为进行核实了解,违规报销的费用责令全部清退,并于3月9日上缴国库。二是责令泉州仲裁委秘书处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向全体人员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以此为戒,加强自身党性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奉公守法,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或启动问责机制。

(2)针对虚列名目套取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泉州仲裁委秘书处违规发放补贴款项问题,目前全部款项已清退完毕,并于2022年3月9日如数清退并上缴国库。二是关于泉州仲裁委秘书处违规套取伙食补贴问题。该款项已如数清退并于2022年3月9日上缴国库,并责令泉州仲裁委秘书处在干部大会重申财经制度,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三是关于泉州仲裁委秘书处聘用司机违规领取差旅费补贴问题,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违规领取差旅费补贴已于2022年4月19日清退到位并上缴国库,责令当事人据实作出书面说明,并将作进一步处理。四是重新修订了《泉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五是责令泉州仲裁委秘书处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学习、再重申。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或启动问责机制。

(3)针对违规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专人对泉州仲裁委秘书处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清查,工作人员违规报销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现已全部清退并缴入国库,并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工资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聘用合同工薪酬管理,制定《泉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管理实施办法》。秘书处于2022年5月解除与6名编外工作人员聘用关系,由泉州仲裁委依照相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统一聘用,统一管理。二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泉州仲裁委秘书处2017年至2021年发放的聘用人员文明单位奖金、文明城市奖金、平安奖、年终一次性奖金、长安杯奖金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对无文件依据的“2016年文明单位奖”,责令相关聘用人员对该笔奖金进行清退,其中在岗7名聘用人员款项已全部清退到位;其余6名款项责任人已辞职,均已电话通知本人清退,有2人退回违规款项。

(2)针对公务用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泉州仲裁委秘书处公务用车未附出行审批单、未体现用车地点,IC加油卡和ETC过路费未附清单的问题,于2022年5月20日修订了《泉州仲裁委员会业务用车使用规定》《泉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关于业务用车使用的通知》,明确业务用车使用范围、申请使用报批流程,坚决杜绝违规用车现象的再次出现。从2022年2月开始,已严格执行出差及业务用车审批制度。IC加油卡和ETC过路费的报销均已整改到位。

(3)针对差旅费报销、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泉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关于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差旅报销审批、报销程序及管理要求;制定《泉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科室负责采购,专人对办公用品出入库进行登记管理;完善通淮公证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相关人员培训,建立工会慰问品发放台账。二是加强固定资产台账管理,2019年7月泉州仲裁委员会向泉州晚报社租赁办公场所并进行装修,装修的招标方案将日常办公使用的各种可移动家具和家电配套整体打包,装修合同的造价中已包含了该部分。财务人员已设立固定资产清册。

(4)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财政补助结余科目余额和事业结余科目余额未上缴的问题。多次与财政局、纪委、巡察办进行沟通请示,并督促泉州仲裁委抓紧落实整改,目前该问题整改仍在推进中。二是关于预收账款余额未及时清理问题。泉州仲裁委秘书处制定了《预收仲裁费管理暂行办法》,并对预收账款开展专项清理,将已办结生效的仲裁案件可以转为实收仲裁费予以转入秘书处实收账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规则,明确机关党委工作任务和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委工作流程,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机关党委会3次。二是制定下发《2022年度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清单,督促各党支部照单履职,有效提高了各党支部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三是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第十四轮“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四是落实律师行业党委议事决策制度,1月17日召开律师行业党委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研究审议《泉州市律师行业党委2021年述职报告》等议题。3月11日召开律师行业党委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通报市委巡察市司法局党组有关律师行业党委工作反馈意见。五是加强对律师行业党支部工作的检查指导,制定《中共泉州市直律师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方案》,组织市直律师党总支委员参加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律师行业年度考核检查重要内容,3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

(2)针对按期换届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三是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和提前报批制度,向即将届满的6个党支部发出换届提醒告知书,对2个即将到期应换届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和1个支部设立支委会、1个支部改选支委的请示作出批复,并对这4个支部的选举结果及时予以批复。四是制定下发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的文件,将列席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挂钩联系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来,机关党委委员已列席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4次,对选举流程进行严格把关。

(3)针对指导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将发展党员实务工作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发展党员具体业务知识。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对今年预备期满的4名预备党员转正事宜进行材料审核,指导支部做好按期转正相关工作,并提交局党组会、机关党委会研究通过,均未超过3个月审批期限。三是制定下发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的文件,将列席指导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挂钩联系的重点工作之一。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进行提醒。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阶段,提醒局领导要进行充分谈心谈话,在会上所做相互批评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再一次强调:相互批评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均顺利召开。二是严格材料审核。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局党组于1月21日召开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会前提醒班子成员结合当年度实际工作情况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述责述廉会议顺利召开,会后按要求报告相关部门。

(2)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5月份各党组成员带队对各党支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二是下发通知,组织各党支部做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安排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均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三是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将巡察反馈发现存在问题的党支部书记纳入述职评议对象,责令其在会上作出深刻剖析检查,机关党委书记对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选人用人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选人用人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在选人用人过程中,一是加强分析研判。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的综合素质,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坚持干部年轻化建设,优化科级干部梯队。此次调整后,局机关科级干部20人,平均年龄39.4岁,45岁以下干部比例达到80%。建立干部队伍结构分析制度,将定期向局党组提交干部队伍分析报告。二是加强统筹协调。为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设置需要,通过此次调整干部配齐了立案、复议、应诉内设科室负责人。对于现任副科长任职未满两年、没有科长的科室,指定副科长主持工作;对于既没科长也没副科长的科室,指定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工作,确保机关内设科室均有人负责。三是加强用人导向。坚持在一线考察使用干部,此次选任的干部均为下沉一线参加抗疫的干部,发挥抗疫一线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5月,对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晋升职级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的相关规定。二是订正2019年12月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中公示日期记录不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5份。三是对2022年5月选拔任用和晋升职级的干部进行全过程记录,均形成纪实表。

(3)针对未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刻反思,自查自纠。经自查核实,我局2019年以来调整干部均事先征求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意见并获得函复,但《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表》在送组织部备案时本局没有存入干部任免材料中。二是加强选拔任用干部考察材料收集整理,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关于我局选拔任用干部遵守党风廉政规定情况的反馈函复印收入干部考察归档材料。三是对2022年5月选拔任用的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进行归档。

(4)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程序,指定专人负责证件管理和审批工作。二是督促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工作人员学习市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工作人员办理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的意识。三是组织对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自查,2021年12月巡察以来没有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与2017年4月以来出国(境)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未发现因私事出国(境)人员在出国(境)期间给国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题研究。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开展警示教育1次。二是开展专项检查。5月中上旬由局领导带队到直属单位就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当场反馈了存在的问题;5月27日召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了四家直属单位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局党组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了重点强调。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排查。2021年底至2022年初组织各科室和直属单位重新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将廉政风险点排查对象从以前的以科室风险点为主扩展到排查领导班子风险点、班子成员风险点、科室(单位)风险点和干部职工个人岗位风险点,确保廉政风险排查全领域、全人员覆盖。二是有效防控。在重新排查风险点的基础上,组织对15个科室和4个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措施进行深入梳理,特别要求防控措施要有针对性,要切实可行,力戒避重就轻,目前已制作廉政风险点台账3份,分别为《泉州市司法局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泉州市司法局科室及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泉州市司法局干部职工个人廉政风险点》。

(3)针对以案示警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以案示警工作力度,及时用“身边事”警醒干部职工,建立“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季度报告制度,每季度收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个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通报警示。2月14日上午召开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大会,时任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吕春香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5月19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受处理干部案例,以及全省政法系统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

5.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司法局党组拟定《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与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建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已会签下发。二是2021年以来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建、财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部署等方面累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5次,进一步督促市司法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中央、省、市委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立足省委省政府“三提三效”和市委市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部署开展政治监督,与有关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政治监督谈话,督促认真学习,落实落细。督促抓紧时间进行巡察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事项。

(2)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2月14日上午召开巡察专题组务会,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二是2月14日,召开集体廉政谈话提醒会暨巡察整改提醒谈话会,督促严肃纪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对涉及仲裁委秘书处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了解核实,下一步拟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对1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拟立案1人,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搭车”公款旅游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已完成违规资金清退,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问责工作已完成前期初步核实,正在按程序进行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配合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按程序做好追责问责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二)针对虚列名目套取补贴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已完成违规资金清退,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问责工作已完成前期初步核实,正在按程序进行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配合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按程序做好追责问责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三)针对违规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目前已完成违规资金清退,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问责工作已完成前期初步核实,正在按程序进行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配合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按程序做好追责问责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四)针对工资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对相关泉州仲裁委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制度有待进一步明确。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督促泉州仲裁委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纪委、巡察办的请示汇报,尽快理清政策规定,健全完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制度,及时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五)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关于财政补助结余科目余额和事业结余科目余额未上缴的问题,泉州仲裁委目前仍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中。关于预收账款余额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因仲裁费初始时是预收,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调解、撤诉等需要及时退费的情形,且有的疑难案件需评估、鉴定等程序,具有延续性、不确定性和办理时间长等特点,预收仲裁费只能在案件办结送达生效后才能转为实际收入。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督促泉州仲裁委加强与财政、纪委、巡察办的请示汇报,尽快理顺这两笔资金的性质和处理意见,及时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干部队伍精气神得到进一步提振,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持续推进巡察整改长效化。

一是持续整改,务求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建章立制,长效长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特别是在物资采购、社区矫正、干部人事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做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强化检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达到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380685;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6楼,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sfjjgdw@163.com。

 

中共泉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