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发布时间:2021-12-03 16:1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9月14日至10月23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卫健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市卫健委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统一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把巡察整改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改革创新、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为组长、委党组成员和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亲自研究、亲自督促巡察整改,形成主要领导抓全面、推重点、破难题,分管领导直接抓、当面督、对号改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委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抓好指导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助分管巡察整改工作的党组成员处理整改日常事务工作,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市传染病防治医院等四家延伸单位成立工作专班,与委党组同步推进整改落实。

(二)强化整改合力。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委党组班子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精心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委班子及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立足岗位职责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明确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委领导参加挂钩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增强整改政治自觉性。委党组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带头对照自身及分管工作领域整改。委机关及相关单位普通党员干部能自觉融入巡察整改工作中,主动对标找差,配合推进整改。

(三)强化跟踪督导。一是落实整改责任。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不定期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委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破解难点,有效解决巡察反馈问题。委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指导督促分管的科室(单位)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措施,逐项整改落实。二是建立汇报检查制度。集中整改期间,每周汇总整改进度情况及整改成效,对落实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不佳、推诿扯皮的责任单位(科室)进行督促提醒,做到整改一个,销号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强监督推动。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认真配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突出监督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要求系统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存在问题,抓好自查自纠;积极参与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科级干部个人档案信息完善、委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规范、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等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强化内部监督。

(四)强化建章立制。抓住巡察整改契机,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与长效机制建立有机结合起来,用更完善的制度机制管人管事。在逐项整改具体问题的基础上,着重针对整改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力求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委党组领导集体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刚性,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

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有差距,推进健康泉州建设紧迫感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部署。3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今年以来,开展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5次,平均每月安排2次学习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8场,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3次,交流心得体会。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融入2021年度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中,强调要主动服务民生,解决医疗行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3月成立泉州市卫健委健康泉州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健康泉州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2021年泉州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对专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印发文件落实。积极推进婚前保健服务,实施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截至2021年11月,为1万名孕妇免费提供产前筛查诊断项目,血清学检查、超声检查完成率分别为100.02%、100.01%。加强医养签约服务和健康教育,延伸慢病管理服务内涵,涵盖了院内治疗和院外用药、生活指导等服务。2020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2.94%,把老年人健康工作和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将中医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均设立治未病中心,综合性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治未病服务站。发挥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辐射带动作用,与基层医疗机构设置联合诊室,下派专家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已开展68场集中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五是4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研究审议并以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推动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救治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补齐公共卫生体系短板。六是3月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疾控中心到三明学习借鉴推进疾控机构综合改革的做法,探索推进我市医疗和疾控体系队伍、业务、资源、评价、分配等医防融合工作。七是落实传染病等紧缺急需专业和薄弱学科岗位每月每人500元-1000元的财政补助政策,对市疾控中心参照三甲医院标准予以核定高级岗位,高、中、初职称比例从原来的2:4:4调整为3.5:3.5:3,县(市、区)参照执行。八是建立疾控中心负责传染病防治业务归口管理、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化诊疗、乡镇卫生院负责病人和高危人群管理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将传染病防控纳入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内容,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2)针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不足,重点难点领域未能有效破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委党组多措并举推动健康领域制度、管理创新。落实简政放权,取消“医疗机构校验”事项,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审批制度,进一步梳理原有审批服务事项,共有30大项,128个小项,所有材料和办事指南已全部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线。落实公立医院选人用人自主权,下放管理权限,市属公立医院中层干部的选任和管理由市属公立医院党组织负责。组织专项工作督导组,采取请上来、走下去和调研座谈、电话核查等方式,超时序完成实施呵护母婴健康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扎实推进5个全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助力市第三医院在鲤城区和丰泽区设立老年心理卫生服务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医院,重点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医防融合和传染病防控能力。二是加强对公立医院制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会议事规则的指导督促。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2021年4月市卫健委党组指导5家设党委的市属公立医院均重新修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会议事规则。三是已制定市属公立医院领导班子调配原则,采取“一院一策”方式,沟通酝酿市属公立医院领导班子结构和成员调配情况。市儿童医院和市第三医院党政正职已于2020年12月配备。市光前医院院长已于2021年9月配备到任。下一步拟采用单位内部推选、系统内交流任职等方式,配备市皮防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和市中医院副院长等市属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四是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加强市属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建立工资总额增长(年增长基数8%)绩效综合评价机制,允许医院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按医生、护士和后勤团队约按5:4:1的比例自主分配。五是做好市属公立医院院长、总会计师考核。2021年预算安排市属公立医院院长、总会计师年薪经费800万元,4月组织对市属公立医院院长考核;落实人才专项补助经费,2021年财政批复预算安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经费3090万元。六是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于2021年9月制定、出台《泉州市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工作方案》(泉医改组〔2021〕3号)。再明确:完善薪酬总量核定办法、人员薪酬水平合理增长机制和内部分配制度,全面推行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工作挂钩机制。七是市第三医院职工社保于2020年12月1日全部缴清,并于2020年10月起逐月正常缴费;2021年市卫健委预算安排市第三医院公共精神卫生服务经费1250万元,缓解其资金压力。

(3)针对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不够有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强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①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今年,省市县财政共投入资金1649.76万元(含省级1110万元)用于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6月,举办一期“优质服务基层行”评价活动培训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双达标”达98.19%;服务能力“国标”达标率56.02%;至9月底,全市共计7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自评,其中通过县级初审并上报的共计66家;市卫健委10月底前完成市级复审并接受省卫健委抽查。②启动建设社区医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重点指导8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社区医院”,已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评和县级初审,并下拨40万元启动资金。二是推动分级诊疗落实。①县域医共体实质性运作。至2020年底,我市已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8个县域建立11个医共体。2021年9月制定印发《泉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个一体化”管理内容清单30条》(泉医改秘函〔2021〕6号)。县域“六大中心”辐射带动成员单位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医技能力提升。②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优质资源下沉帮扶机制。推动市第一医院、福医大附二院等城市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建立“双科室主任制”、“名医工作室”,帮扶县级医院提升医疗服务综合能力。2021年初召开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推广了石狮市、安溪县以及德化县“三下沉、三互联、三统筹”夯实基层医疗服务保障体系等优质资源下沉的好经验好做法。2021年选派23名高年资主治医师组成5支基层医疗服务队驻点帮扶晋江市中医院、晋江市陈埭中心卫生院等5家医疗机构。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培训讲座共70余场。③强化县域医共体医防融合工作。推进医共体内公共卫生服务和医防工作紧密融合,全市高血压规范管理率达77.6%、2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77.5%,超过省定达标标准。④依托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建立双向转诊平台,畅通转诊机制,集团“五大医技中心”发挥同质管理、辐射效应。加强集团成员单位及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帮扶,建立一批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发挥专家每周巡诊作用,目前成员单位常驻门诊专家61人,常驻高年资主治医师13人、临床科室双主任7人。1-10月,集团共接收成员单位进修人员85人,累计下派专家1687人次,集团内转诊21335人次,联合病房手术1539例,“五大中心”远程诊疗53387人次。⑤深入学习贯彻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4月市医改秘书处印发《泉州市近期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举措)清单》(泉医改秘〔2021〕1号),着力落实“健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重点要求,共出台相关政策文件7份。其中:协调市医保局调整418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新增病种95个,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三是建好基层队伍,夯实健康扶贫和乡村振兴服务基础。①通过“一村一策”盘活基层资源方式,解决贫困村基本医疗全覆盖问题。全市181个贫困村卫生所全部做到有用房、有村医、有服务。今年,市县财政共投入364.98万元用村卫生所的提档升级,推进健康扶贫拓展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②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和各种政策待遇,已实现10个涉农县(市、区)村医养老保障全覆盖;2021上半年,执业(助理)医师村医占比提至35%,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0%左右工作量安排给村医承担并予以补助,共有112名村医在读农村医学专业中职班,6-7月委托泉州医高专举办全市第二期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前辅导班。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和大专层次医学专业毕业生748人、定向培养高职高专医学人才81人。1-9月完成乡村医生理论培训2899人、临床跟班学习2142人、视频教学4089人。

2.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超越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医疗供给与需求不相匹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至2021年10月,全市医疗床位达到4.75万张,千人均医疗床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二期病房楼、泉州市光前医院综合病房大楼、晋江市医院新院、石狮市中医院、德化县第三医院等项目相继投用。二是针对域外医保费用占医支出比例高的现象,市卫健委通过采取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及下沉优质医疗资源等举措,满足群众趋高就医需求,努力减少患者域外就医。实施中心城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三甲医院分片合作共建1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双下沉、两提升”。支持晋江市、南安市、石狮市等县级综合医院引进“北、上、广”等地优质医疗资源,合作项目的医疗服务量、四级手术量年增10%以上。实施“五个一批”诊疗能力提升计划,新建设20个省、市级重点专科,发展10个市级临床亚专业,打造20个市级专病诊疗中心,培育30个市级专科诊疗团队,掌握50项核心和关键临床诊疗技术。三是推进福医大附二院对口帮扶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和石狮、晋江、安溪等县级综合医院,推行“双主任”制度管理。福医大附二院与晋江市医院泌尿外科和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石狮市医院麻醉科及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已经建立“双科室主任制”合作关系;与安溪县医院建立“名医工作室”合作关系,开设了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曾奕明教授、风湿免疫科林玲教授“名医工作室”;2021年至今,下派专家688人次。四是评估省医疗“创双高”临床重点专科。巩固8个省级医疗“创双高”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效,已启动一批“十四五”市级重点专科建设。稳步推进市第一医院肺小结节、胰腺亚专科、重症医学等亚专科建设。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推进甲状腺、乳腺、消化道等肿瘤中心等建设,促进专科系统发展。五是全面提升县级医院医疗管理服务能力和县级综合医院微创手术、复杂疾病诊断能力和三级医院下转服务能力,通过推进县级综合医院临床二级分科建设等措施,加快18个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六是高位嫁接上级优质医疗资源。推进中心市区优质资源扩容均衡布局,市第一医院、市中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第三医院等市属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建立合作协作关系,加快建设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晋江市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引进高端医院肝肿瘤外科、胸外科、内窥镜、五官等优质资源和专家团队。七是出台扶持重点专科建设优惠政策。6月,市卫健委与市医保局联合出台《关于高水平医院医疗专家来泉坐诊门诊诊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高水平医院医疗专家来泉开展门诊服务收取门诊诊查费由相关医院自主定价。市卫健委与市财政局在《泉州市属公立医院重点专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市直公立医院对外合作专家劳务费用有关扶持政策。八是加大医学人才招聘力度。1-10月,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已招聘卫技人员214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85人,本科生1788人。截至2021年9月,在职卫技人员新增执业(助理)医师658人、注册护士1532人。全市执业(助理)医师千人均2.28人、注册护士千人均2.72人,与2019年相比均有提升。九是对全职引进全日制医学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10万元,对在职攻读医学博士研究生的每人每年补助3.6万元;补助高学历人才培养项目110.6万元、专病诊疗团队130万元、重点学科中青年骨干培养项目156万元、薄弱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90万元,共计发放培养型人才经费补助566.6万元。

(2)针对推进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的59个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包括原计划的43个项目和增补规划的16个项目。至10月底,原计划43个项目中有27个建成,增补规划16个项目中有10个建成,合计已建成37个项目,尚有22个项目在建。市卫健委将推进泉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三期及福医大附二院等30多个“十四五”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预计总投资200亿元,新增床位8900多张。二是督促市中医院将制剂中心项目纳入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成立工作专班,正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建设。三是市第三医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建设事项正按照项目办理要求抓紧推进。四是2021年9月第三方决算公司已完成市中医联合医院项目结算材料初审,下一步待主材价格确认和结算初稿核对完成后,报市发改委、财政局审批。

(3)针对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市直医疗机构与北京、上海高端医疗资源协作共建,开展订单式、精准化培训。2021年上半年选派市直公立医院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中青年医学骨干进修学习98人次。2020年底市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新增博士7人,博士占比达1.39%;新增高级职称161人,高级职称人员达占比23.7%。全市卫生专技人才累计入选“港湾计划”高层次人才2140人,占全市高层次人才总数14.30%。二是实施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人才补助,对儿科、产科、重症、精神卫生等10个学科卫技人员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共计补助2204人。2021上半年儿科、产科、重症、精神卫生等学科执业医师人数分别增长36人、14人、46人、37人。截至2021年9月,全市精神科执业医师247名,每10万人中有2.81名。三是开展全市疾控人才队伍调研,对接省上工作部署,根据“总量控制、分级核定、统筹安排”的办法进行疾控机构人员编制配备,按照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1.5名/每万人比例核增疾控机构人员编制600名,配合市委编办做好分层级核定疾控机构人员编制的准备工作,结合人口基数、地域面积、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等因素,提出市县两级疾控机构的具体核编比例。四是调整优化市县两级疾控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提高实用型紧缺专业人才补助标准。

(4)针对多元化医疗体系尚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社会办医在建项目支持协调力度,补齐高、精、优等专科医疗机构,推进福建童昌医院(1500张床位)、泉州宝璋肿瘤医院(1000张床位)等一批高端社会办医项目建设,年底福建童昌医院主体工程完成至10层、宝璋肿瘤医院医疗综合楼主体工程封顶,泉州颐和医院教研楼投用。落实社会办医扶持政策,协助指导泉州颐和医院、泉州国宇医院申报乙类大型设备配置证延期服务事项,支持项目如期建成投用。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视频召开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职业道德教育视频培训会(1000多名参会人员),组织学习《守法诚信 服务厝边》等专题讲座,印发《以案释法》折页宣传单,指导民营医疗机构更好地履行依法执业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6月底联合市场监管、医保、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跨部门检查,市级抽查医疗机构36家。

3.关于履行卫健职能职责不够平衡的问题

(1)针对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从规划上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编制《泉州市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2021-2025年)》形成送审稿,从完善服务体系、主动融入医改、发挥独特作用、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传承创新与对外交流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截至今年10月,我市中医类医院门诊量达到289.4万人次,占所有医疗机构诊疗量的12%,较2019年8.88%有明显增长。二是今年3月实现县级公立中医院全覆盖。三是建立人才“蓄水池”。全市公立医院今年共新招录中医、针灸、康复专业毕业生253人。引导各级中医院采取优质资源下沉的方式,定期选派专家到各中医馆开展传帮带,仅4家三级中医院今年上半年累计派出约650人次专家到基层中医馆坐诊带教。四是组织145名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全省执业资格考核,考核通过人员将进一步扩充基层中医队伍的数量。6月开展“西学中”培训班,全市首批培训人员149人。五是筹划实施中青年中医骨干培养计划,遴选约40名中青年中医骨干,通过开展高质量师承教育、经典研读、临床实践等形式的培养培训,为我市中医药发展储备中青年骨干人才;开展基层中医馆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遴选约60名基层中医馆中医人员,委托市中医院和其他三级中医院组织培训。

(2)针对围绕生育政策调整转变职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教育。2月以来,市卫健委在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妇幼健康知识和计生政策,已刊登4期。二是积极主动与妇联、工会联合,在公共场所设立26家爱婴哺乳室并科普育婴知识。三是组织开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试点,今年拟建10家托育服务机构,正按时序进度施工建设。四是将妇女“两癌”筛查和产前筛查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1-9月,这两项工作分别完成了100%、97%。五是积极开展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9月,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这2项工作已分别完成12494对、40780人。六是对9家业务用房面积未达标和5家专业人员配备不全的县级妇幼保健院,已按要求建立整改项目台账。七是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已搬迁至新院,业务用房面积达标,其余8家业务用房在建。八是惠安县妇幼保健院已配齐心理咨询师、康复专业医师人员,其余4家仍未配齐。

(3)针对老龄健康和职业健康工作措施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老年人健康和医养结合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2021年1-6月,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7.44%,预计全年达到72%的指标要求。二是积极推进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起草印发《泉州市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若干措施》,出台《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三是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完成自身医疗卫生任务前提下,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四是提升医养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开设养老床位,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支持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临床诊疗服务,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五是尘肺病攻坚行动期组织了两次联合督查,检查企业60多家。尘肺病危害重点行业执法检查率达到100%,该项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六是职业卫生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市疾控中心增设相关监测设备,实验室资质正在扩项。成立2个督导组,对13个县市区职业病危害企业申报情况及放射机构督查。在德化县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七是3月组织对全市职业健康危害情况及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制定《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等四项监测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限、质量效果、质量控制和方法并对各实施单位进行督查检查。组织市县疾控中心按省上要求接受职业病危害检测设备并验收。八是市执法支队已配备了20万元的执法装备,进一步补充配备相关执法装备。九是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不足问题,涉及人员编制,委党组将向市委编办及省卫健委报告,协调逐步解决。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党组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融入2021年度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中,作为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领导的重要内容,突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动“八个纳入”落实到位。二是由委领导带队,5月组织13个督查组对委直属单位开展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采用自查和实地督查的形式,督促卫计执法支队、急救中心、中心血站等委直属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重新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增强方案实际性、可操作性。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的通知》,加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意识形态阵地(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督促委直属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自查、排查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好信息发布“三审制”,认真按照《市卫健委宣传工作制度》中“网络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和市电子政务中心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发布。1-11月严格按要求发布351条信息。三是加大医学会及分会管理力度。结合继续教育学分,落实学术、培训活动备案管理。建立学术培训意识形态承诺工作制度,已开展医学教育培训3场次。

(3)针对新闻舆论引导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卫生健康工作,多角度、多层面展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成效。策划《巡礼十三五 全民健康这五年》《泉州群众就医:住院日缩短 药占比下降》《省内领先 泉州市卒中急救地图发布》等多篇报道在泉州晚报、健康报等媒体刊发。1-10月,在泉州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今晚播报》播发79则卫生新闻,在泉州晚报刊发《健康泉州》专版栏目38期,在泉州广播电视台开播《海丝健康控》39期。二是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同时加强舆情应对处置,严格落实舆情处置“1+N”工作机制,定期与市委网信办开展舆情会商,1-10月已参加16场舆情会商会,及时研判处置相关舆情风险点。三是持续开展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活动。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督促医疗机构组织学习《民法典》《监察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四是坚持从业人员入职职业教育。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好从业人员入职前和常态化行风教育,新晋人员和新任中层干部职业教育、廉政教育培训率达100%。五是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开展“5·12”护士节护理技能竞赛等活动,大力弘扬卫生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树立典型,强化正向激励。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力度不足的问题

(1)针对“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现场调研的通知》,结合经济管理年活动强化价格管理,巩固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市直公立医院内部出台了病历记录和费用清单核查、医疗服务价格自查等10多项制度;经过1年多的专项整治,公立医院共性的违规收费行为大幅减少。二是加大违规院外购药、购耗查处力度。要求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指定患者到特定药店、药房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做到“六齐全”:制定出台院内具体操作流程,诊室、病区医生办公室公示院外购药相关规定,医院信息系统具备备案、查询、统计等功能,院外购药须患者(家属)知情同意,每张院外购药处方须点评,院外购药纳入回访调查内容。委直属各医院制定相应院内处理工作机制。责令市儿童医院对2起指定院外购药当事医生进行处罚,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九不准”专题警示教育。三是市卫健委已责令市儿童医院加强药事管理,严格按照临床诊疗需求,在医保部门规定采购政策允许下,采购儿童适宜规格药品;同时明确将市儿童医院落实情况纳入对其院长年度绩效考核的目标。已督促市儿童医院对该项问题进行整改。四是建立合理用药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已发布两批26种处方点评监控目录,建立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1- 8月,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线上采购金额达33.69亿元,节约采购资金13.85亿元。五是对公立医院不合理医疗检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结果阳性率75%以上、配置论证85%以上等纳入院长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推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开展医保“三假”治理。六是推进无“红包”医院创建。市卫健委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泉州市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卫医政〔2021〕90号),召开创建“无红包”医院工作推进会,推动医患双方和工作人员自觉抵制“红包”。七是巩固“暖心服务”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广一站式服务制度、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日间手术制度和多学科诊疗制度等好做法,持续改善医疗服务。2020年,全市2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群众评议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25家进入全省前100名。

(2)针对急救转运中侵害患者利益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督导。市卫健委督促急救指挥中心每月组织全员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精神和行业先进典型事迹,贯彻行风“九不准”,着力塑造急救精神。市急救指挥中心先后召开2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相关工作要求,并在单位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行风监管责任,落实日常监督和定期通报制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市急救中心于3月19日制定下发通知,加强院前急救转运管理,进一步规范急救行为。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市卫健委指导市急救中心及时调整院前急救转运工作质控领导小组。市急救中心设立急救质控专员,加强转送病人合规性审查审核,及时回访调查。严肃处理急救转运中侵害患者利益问题。

(3)针对“黑护工”“黑救护车”“医托”等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卫健委推广网络预约诊疗服务,提前登记录入个人信息、流行病学史等,并对所有进入医院人员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尽量做到实名制。二是市卫健委严格病区管理,执行病区进出人员实名信息化管理,推动全市92个病区试行“无陪护试点”。市卫健委联合人社、财政部门委托泉州医高专免费培训277名护工。三是督促医院严格监管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手术室等重点区域,加强对医院周边停放车辆的巡查,发现可疑车辆第一时间通报交通、公安部门。四是着力建立非医疗转运长效机制。市卫健委主动与公安、交通、发改等部门协调,提出非医疗转运治理方案,2020年11月已向交通部门报审。泉运实业集团按相关程序进入“非医疗院后运输”服务市场后,市卫健委将配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做好明码标价。五是市卫健委加强规范院内救护车车辆管理。指导市属医院允许院外救护车转运病人进入医院,院外救护车辆在院内接返患者全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六是聚焦“黑救护车”整治。市卫健委组织排查在医疗机构周边逗留的疑似“黑救护车”情况,对线索摸排台账表进行分类处置。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审核,规范发放补贴时间和发放范围。二是对违规发放借用人员加班补贴、违规发放工作日劳务费、超标准报销伙食补贴及住宿费、报销研究生学费和差旅费等行为,整理列出明细表,予以追缴。三是出台《泉州市卫健委机关内部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泉州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内部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文件,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四是组织集中学习内部报销制度,通过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费、培训费等办公经费支出范围的学习,明确财务支出审批流程,以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管理。

(2)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市急救指挥中心等委直属单位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批复的三公经费额度执行,严格审批程序。二是6月出台《泉州市卫健委机关内部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的报销程序、报销标准、陪餐人数、报销附件等作了详细规定。三是经核实,共清退超标准接待费1969元,并上缴国库。四是责令市医药研究所将驾驶员违规私车公养涉及加油费2.56万元全额收回,并解聘涉事驾驶员。五是出台《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要求委直属各单位制定本单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规范派车事项、派车范围,强化审批流程,严格控制运行费用,实行车辆统一保险、定点加油维修、单车核算等制度,对车辆使用和维修严格履行层层审批手续,确保安全规范合理用车。六是督促市医药研究所对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制定《泉州市医药研究所公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针对违规报销个人事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列出违规报销个人事项明细,系丰泽新村45栋计生集资房公共路灯电费,已向原住户全部收回0.13万元,并于5月31日上缴财政国库。二是出台内部报销制度,强化制度管理和审核,并于5月10日组织委机关业务科室人员48人参加内部报销等制度培训。

3.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1)针对对下属单位药品、耗材、设备、后勤采购监管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和5月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属公立医院医用耗材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委直属公立医院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医院明确专门的药品耗材管理部门,按“为用而采、按需而设”的原则,完善本机构基本用药和医用耗材供应目录,原则上从国家、省级采购平台中遴选出本机构需要的药品耗材名单;明确对于选择价格高、规格大(临床使用中易剩余)的药品耗材,应说明理由,由药品耗材管理部门研究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要建立健全药品耗材用量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每月进行“双十”排名,强化结果运用。市卫健委出台《关于加强所属预算管理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明确委直属单位从完善内部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活动工作流程及验收监管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的政府采购行为。二是持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①全面跟进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跟进国家和省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首批25种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采购率高达217%,同时完成到期续签工作;完成第二批32种、第三批55种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首批13种省组织集中采购药品落地签约工作。②持续推进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跟进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省级集中采购,相关检测试剂价格平均降幅71.5%。落实首批国家组织的冠脉支架集中采购。率先开展市级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试点,首批医用耗材平均价格降幅达52.1%。全省率先组织公立医院医用防护用品采购联盟,首轮遴选10种防护用品,最高降价83.33%,年节省近2000万元。三是加强交流轮岗。定期调换敏感岗位和关键岗位负责人,委机关19个内设科室科长交流轮岗率达89.5%。委直属单位逐步开展岗位轮转,市第一院人事科、财务科等关键岗位2名负责人已调整。四是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活动的通知》(泉财行〔2018〕315号)要求,对市第三医院等委直属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第三方有偿服务招标工作进行管理,包括是否制定出租方案、出租方案是否经集体研究决定、方案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按程序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履行招租程序等。结合每年开展的对市直单位第三方审计工作,针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第三方有偿服务招标工作进行审计,持续规范资产管理。结合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2020年12月抽调市直单位成员,成立4个调研小组,采取交叉学习交流的方式开展现场调研,对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交叉检查。五是组织填写《干部廉政信息表》,重新梳理廉政档案117份,通过自查摸底,掌握委机关干部近亲属从业情况,对其中1人家属从事医疗领域营利活动的机关干部,要求其作出书面承诺不参与。8月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上强调,机关干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谋取利益等相关廉洁纪律。六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市直属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和药品管理相关制度13项,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临床用药用耗全过程管理,将医用耗材、临床用药管理情况作为院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2)针对执法监督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依法监督责任意识。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履责专题会、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依法履责情况进行点评并做工作部署,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市卫计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对中层及以上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并对6名卫生监督员逐一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被谈话对象作检讨表态发言。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支队领导班子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3-5月,市卫健委组织2名人员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2021年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召开全市卫健监督执法稽查工作推进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和典型案例评查,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健全卫生监督执法机制。市卫健委重新梳理并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指导修订完善《泉州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绩效管理考评制度》。四是实行闭环管理。对限期整改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场核查,并及时跟踪移交县查处的案件,确保整改和查处落实到位。2-11月,市卫计执法支队立案18起、结案25起(其中2020年立案7起),其中警告19起,罚款14起11.05 万元;与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检查并移交属地立案查处20起。五是多渠道加强监督执法。结合“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督、专项整治、跨部门检查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措施,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10月,市卫计执法支队立案查处民营医疗机构违法行为9起,已结案8起,其中警告8起,罚款1起1.5万元。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立案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行为171起(医疗机构131起、医务人员40起),其中警告134起,罚款125起141.8万元;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48起,罚没款675.52万元。六是3月以来对21家二级民营医院开展专项评价与监督指导。专项抽查10家民营医疗美容机构和5家涉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民营医院,其中对5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给予警告1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家,罚款金额8.5万元。七是2月至11月26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5434家次,其中民营医院411家次、门诊部898家次、诊所4367家次、卫生院863家次、村卫生所室8895家次,责令停业整改251家。6-11月,已完成对市光前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医院、东南医院5家市管医疗机构驻点监督工作。

(3)针对卫生人才评审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培养型、实用型等各类人才评审专项检查,全面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人才评审工作。2020年度终止评审培养型人才评审项目。新修改《培养型人才经费补助办法》,2021年起实施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项目化人才精准培养,设立高端医学人才、重点学科中青年骨干、专病诊疗人才团队、高学历人才引进培养等8个培养项目。二是举一反三,对人才评审规范“打补丁”。2017年度培养型人才评审,参与评审的6名卫健委领导干部,除分管人事工作的委领导外,其他人员系人事科、医政科、中医科等业务科室科长,6名领导干部均系市卫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针对汇总表存在涂改的情况,采取三项措施堵住漏洞:严格规范人才评审工作;制定《培养型人才项目评审细则》;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让评审专家独立评判。明确卫健委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科长只负责评审组织工作,不参与评审投票。邀请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参与培养型人才评审工作,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三是建立评审专家库,严把评审专家资格,优化专家结构,入库专家须从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及其他卫生专业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卫健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举办培训班,组织政府采购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委直属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特别是自行采购活动,严格执行通过福建省政府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备案。二是经核实,2013年至2020年7月,委机关采购、下拨除四害药品经费每笔款项均未超过50万元,按政府采购规定,可以自行采购。三是责令急救中心终止原有物业服务合同,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采购物业服务,1月18日已完成物业重新招标。四是加强监管,要求委直属各单位及时报送半年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对委直属各单位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未发现违规行为。五是结合每年开展的对市直单位第三方审计工作,强化监管,规范财务制度执行。9月已完成委直属单位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第三方审计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26日,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2021年度卫健系统党的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听取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关于2020年度系统党建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系统党建工作计划的报告。5月21日,党组会议传达省、市党建工作要点,并研究卫健系统党建工作贯彻意见。二是2020年11月5日印发《中共泉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委员会关于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建立卫健委领导指导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16名委领导挂钩16个党支部,推动委领导常态化到挂钩党支部走访调研、指导工作。截止目前,委领导共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党课、调研等活动超30人次。

( 2 )针对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再次将委党组工作规则、委工作规则分发给各委领导、科室负责人研学。二是强化议题上会审核程序。对照委党组工作规则、委机关工作规则审议事项范围,完善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题上会研究报送程序,进一步明确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审议事项。三是1-11月,共召开37次党组(扩大)会议,其中第5次党组会研究2021年度卫健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第15次党组会研究基层卫生所补助资金158万元等事项。

(3)针对党建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泉州市卫健委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激励制度》,将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的重要依据。二是3月委机关党委组织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按照个人述职、民主评议、领导点评等环节进行。三是针对述职评议中出现的学习主动性不强、发挥“头雁”作用不够、创新亮点不多、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形式单一等问题,制定9条整改措施。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针对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推动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配齐党组织负责人。卫健系统党委会议研究指定市皮防院、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个党支部负责人,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正常化开展。2020年12月10日,委党组任命1名同志为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党委书记,该院党委己开始正常运作。二是开展调研和指导。委领导分别到市第一医院和市第三医院开展党建工作调研,与一线党务干部面对面,了解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指导市中医院换届选举工作。三是推动公立医院制订党委会会议事规则,推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四是统筹选拔培养党支部书记与内设机构负责人。目前,两者由同一人担任的比例提升到67%,其中,市中医院、光前医院、第三医院、儿童医院己达100%。市第一医院调整后从30%提升到55%。五是每年组织开展对委直属公立医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2020年共移交7家市直公立医院问题64条,问责建议3条。各医院制定整改措施91条。六是5月布置开展“五好”党支部检查,从公立医院基层党支部抓起,对标对表领导机制、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五大方面59个评分要点进行考评。7月,市中医院内科党支部等9个党支部获评“先进五好党支部”;9月,委机关第一党支部等10个党支部获评“五好党支部”。

(2)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市儿童医院内设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2月该院内设党支部由6个调整为10个。二是督促市第一医院内设党支部开展换届,党支部由14个调整为39个。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发展党员力度。2020年度发展新党员17名,是2019年度的2.4倍。二是排查摸底委直属各单位党员发展计划,2021年度拟新发展党员25名。三是发文通知委直属各单位加大发展党员力度,今年前9个月己发展党员8名,另有发展对象28名,入党积极分子59名,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158名。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足的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3月职级晋升4人均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二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察工作方案》,规范今后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察工作。4月,完成市疾控中心4名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察工作。

(2)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市直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制度》,建立《泉州市卫健委备案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借出还入登记库》,加强规范管理和严格台账登记。二是加强出国(境)证照规范化管理培训。8月举办出国(境)证照管理业务培训会,以会代训,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科(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落实出国(境)证照管理责任制。建立市直卫健系统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网络,明确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开展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专项检查,发出督办通知6份,通报问题32个;及时更新出国(境)登记备案信息,分级规范管理备案人员有效证照847本。四是组织开展监察对象一人多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委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以及行政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后勤保障科室正副职(含正副护士长)等监察对象一人多证情况进行自查和核查,全系统16个单位自查人数1828人。五是已制定《关于规范市直卫健系统干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通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进一步规范审批、报备程序,健全完善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机制。因医学会尚未换届,法人代表未更换,将着手考虑医学会换届相关事宜。

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月26日,委党组召开2021年度全市卫健系统党的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年度工作,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月至9月共召开委党组会4次、主任办公会1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提出贯彻措施。二是针对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中市第一医院、中医院、光前医院等5家委直属单位未完成整改的13个问题,委党组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完成整改问题7个;召开委党组扩大会听取7家直属医院的主体责任检查情况工作汇报,并督促未完成整改的5家单位继续抓好问题整改。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委党组要求,委领导在参加挂钩联系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时,听取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中共泉州市纪委泉州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岗位廉政风险再排查工作的通知》(驻泉卫纪监〔2021〕2号),对市卫健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再次深入细致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排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指导,逐个科室(单位)审核把关,面对面分析研讨,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学习教育,以案释纪。结合行风建设,2-11月组织委机关138人次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3个专题片,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三是2月指导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东南医院党组织换届选举,推选讲政治、素质好的4同志担任纪检委员。四是提高履职能力。与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制定跟岗学习计划,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岗位职责。已组织委直属单位4名纪检干部跟岗学习。五是履行岗位职责。组织纪检干部参与五好党支部考评,参与查处违纪行为、项目评审、人事招聘、评先评优征求意见、廉政教育等工作。

(3)针对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参加驻在部门会议或事先审核把关党组会上会材料等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7条。二是开展干部(科级)个人廉政档案信息填报工作,进一步完善科级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信息,提高对领导干部廉政审核的精确度和时效性,全面掌握各综合监督单位科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三是督促市卫健委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市卫健委机关19个科室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截至9月,共梳理出岗位风险点59个,制定防控措施91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7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3人,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25人,谈话提醒38人,解聘1人。

给予诫勉谈话处理5人。

对市儿童医院财务科科长徐元聪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儿童医院财务科原副科长郑秀霞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儿童医院药剂科负责人戴云关于药品存在不合理结余变相增加患者负担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对市儿童医院营养科副主任王育红、小儿外科医生林晓明2位同志关于指定患者院外购药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不足,重点难点领

域未能有效破解事项。

存在问题:至巡察时,市皮防院等5家公立医院领导班子长期不健全。

未完成整改原因:相关工作正进一步整改推进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市属公立医院领导班子调配原则和具体工作方案。二是注重公立医院专业性、技术性特点,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采取“一院一策”方式,采取单位内部推选、系统内交流任职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及时跟进了解市人社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调配的动态信息,尽快调配市属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关于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不够有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力度不足事项。

存在问题:基层诊疗服务能力薄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达标率仅43.4%。分级诊疗制度成效不明显,在利益导向、绩效分配、资源配置的政策导向和基层首诊的措施上缺乏针对性,群众“往大医院跑”现象仍较为普遍。2019年县级(含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门急诊量增长13.86%,而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仅增长0.14%。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2019年全省启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标建设工作省、市级复审尚未完成。二是分级诊疗工作的推动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如财政资金、医保政策支持等。三是医疗行业的专业性、特殊性决定医疗技术提升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也需要群众逐步认同、信任。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并组织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标建设复审。二是推进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深入实施、实质性运作,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三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三甲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优质医疗人才“双下沉”;促进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市民就医满意度“两提升”;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构建以三甲医院为核心、有序衔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连续性医疗服务体系。四是通过三甲医院与1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建,培育一批基层实用型医疗人才,打造一批基层特色专科、专病,设立一批专病门诊,推广一批基层适宜医疗技术(含特殊伤口护理),建设一批中医馆提供中药饮片汤剂能力,基本形成重点专科对口扶持、联合门诊(病房)、责任主任、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双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实现中心城区慢性病、危急重症有序就医。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三)关于推进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滞后事项。

存在问题:2017年拨款建设市中医院院内中药配剂项目至今仍未开工;市第三医院拟在市区建设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迟迟未选址落地;市中医联合医院项目2015年交付使用,但仍未办理竣工决算。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市中医院制剂楼竣工后消防未验收。二是市第三医院建设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正在市区抓紧选址。三是因市中医联合医院项目工程结算手续未完整,致竣工决算滞后。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着手推进项目进度,深化设计图纸审核,预计2022年1月完成深化设计;进行设备选型和初步临床科室院内制剂品种的摸底工作;申请办理变更工程规划。二是及时跟踪督促市中医院进行消防验收、消防审查工作。三是指导市第三医院采用租赁方式,尽快在中心城区选取适宜场所;督促该院加快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建设相关工作,争取尽早投用,以方便中心城区心理问题人群的就诊需求。四是坚持周例会制度,每周五下午筹建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审核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协调会,协调解决每周结算工作存在的问题。五是积极就主材价格的确认问题,与财政、审计、住建等有关部门沟通,确保合法合规。六是抓紧将需要市政府协调的事项进行汇总,上报市政府审议。

整改时限:2021年12 月31日。

(四)关于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不足事项。

存在问题:党组在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重视不足,市县疾控人员623名,2013年以来全市疾控机构先后89人因职称及待遇等问题离职。

未完成整改原因:虽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但疾控机构综合改革相对滞后,省上对疾控机构改革工作8月才开始部署,市卫健委主动对接省上不够紧密。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常住人口总量的1.5名/每万人比例,配合市委编办核增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600名,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工作量等合理核定各县(市、区)疾控中心编制,保障疾控人才专岗专用。二是完善疾控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机制,加大疾控人员招聘力度,进一步充实流行病学、检测检验、生物安全等专业人才。三是调整优化疾控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设置,督促推动各县(市、区)疾控中心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提高至3.0:4.0:3.0,拓展疾控人才发展空间。四是设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资金,每年安排人才培养专项经费60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专业人才学历提升教育、外出进修、学术交流等。五是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疾控人员各项措施,按照《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卫生机构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及时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协调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提高疾控人员薪酬待遇。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五)关于多元化医疗体系尚未形成事项。

存在问题:推动社会办医力度不足,高端医疗资源、专科医院欠缺、未能实现与公立医院优势互补格局。2019年全市各类社会办医1207家,其中民营医院103家,检验实验室仅3家,门诊部、个体诊所占91.2%。

未完成整改原因:社会资本投资意向不稳定,原有一批社会办医项目进展迟滞,既定目标无法按期完成,如泉州颐和医院、泉州百大妇产医院、晋江龙华康复医院。

下一步整改措施:落实社会办医政策,建议德化县城东医养康综合体项目由市发改委向社会招商。支持在中心城区及环湾区发展高、精、专医院,其他县区发展基本医疗服务的专科特色医院,推进福建童昌医院(一期)、泉州宝璋肿瘤医院(一期)等一批在建重点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六)关于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事项。

存在问题: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措施不足,重硬件、轻能力建设。2019年全市中医类医院诊疗量359.81万人次,占所有医疗机构诊疗量的8.88%。全市164家中医馆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18人,平均每家中医馆1.33个中医师,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

未完成整改原因:中医药相关发展规划不够完善,对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力度不够。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完成《泉州市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争取10月出台。二是推进二、三级中医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优质医疗人才力量“双下沉”,由二、三级中医医院定期委派专家到基层中医馆坐诊、指导、培训,并建立“一对一”师带徒培育机制,带动提升基层中医馆的服务能力。三是鼓励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在今年继续新招录中医、针灸、康复等专业人才,不断壮大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四是开展中青年中医骨干培养计划,遴选中青年中医骨干,开展高质量师承教育、经典研读、临床实践等形式的培养培训;举办基层中医馆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遴选一批基层中医馆中医人员参加培训。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七)关于围绕生育政策调整转变职能不够到位事项。

存在问题:人口和计生工作存在自我弱化和边缘化倾向,人口计生政策宣传和优生优育服务活动较少,措施不够有效。推动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升不足,全市12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中有9家业务用房未达标,洛江、南安等5个县(市、区)均未能配备心理咨询师、康复专业医师,专业人员缺口较大。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计生政策处于调整时期,工作上还存在转型衔接的不够。二是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升涉及用地审批、重大财务支出和人才招聘等工作,需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统筹规划,协调财政、建设、规划及人事等相关部门配合,需要统一安排部署,循序渐进推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在中央作出实施全面三孩政策后,进一步强化人口计生工作并扭转边缘化倾向,积极组织开展生育意愿调查。拟待国家卫健委、省上出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后,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实施细则。二是加强网底建设。积极向组织部门建议在今年村级班子成员换届中,专职配备村级计生卫生管理员,并作为两委成员,有利于开展工作。三是继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四是继续组织开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五是继续将妇女“两癌”筛查和产前筛查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六是积极开展发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七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8家业务用房未达标的县级妇幼保健院,按规划建设有序推进。八是加强指导4家存在心理咨询师、康复专业医师人员配备不全的县级妇幼保健院,争取早日通过招聘或选送进修等方式来配齐专业人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

(八)关于老龄健康和职业健康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事项。

存在问题:2019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04%,未达72%的指标要求。职业健康仅停留于人员转隶、机构平移,队伍建设不足。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具有持续性特点,获得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2021年度统计数需待2022年1月报表才能出数据。二是涉及编制问题,须进一步协调落实。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继续纳入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力度开展服务。二是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指标。三是委党组将向市委编办及省卫健委报告,协调逐步推动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

整改时限:2022年1月30日。

(九)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事项。

存在问题:委机关1名同志报销研究生学费、差旅费5.09万元未按规定清退。

未完成整改原因:费用正在核实清退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跟当事人沟通明确,抓好清退收缴。

整改时限:2022年5月15日。

(十)关于执法监督宽松软事项。

存在问题:卫计执法支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意识薄弱,日常执法检查浮于表面,督促整改不力。2018年、2019年查办案件数分别为3起、5起,仅占全市查办案件数的0.46%、0.52%。

未完成整改原因: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正在落实推进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指导卫计执法支队认真落实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健康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案件,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十一)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事项。

存在问题:中心血站长期存在公款私存、公私混用等违反财经制度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机关纪委会同财务部门开展财务管理监督还不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血站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初核工作。二是指导中心血站抓好红线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批评教育。三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级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根据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指导市中心血站对财务管理操作合规性开展自查自纠,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十二)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事项。

存在问题: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的问题。在党组管理的56个基层党组织中有20个党组织未按期换届,未按期换届党组织占比达1/3以上,其中市儿童医院党委2010年7月至巡察时未换届。

未完成整改原因:剩余4个党组织,包括第市一医院党委、儿童医院党委、皮防院党支部、医废处置中心党支部,涉及到领导干部配备未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领导干部配备到位后,将及时督促其换届选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十三)关于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事项。

存在问题:选人用人统筹谋划不够,至巡察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仍有11个岗位空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不够,年龄结构偏老化,委机关19个内设科室负责人平均年龄49岁,40岁以下仅2名。借调干部不规范,至巡察时向下属单位借调干部职工28人,借调三年以上的16人,有的干部借调时间达16年。

未完成整改原因: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落实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抓紧选优配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优化班子专业、经历结构,增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二是抓紧办理委机关公开遴选、招录公务员和接收博士选调生工作手续。三是抓紧制定出台《机关借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健全借调人员动态管理制度。严把借调审批关,非急需专业人才原则上不借调机关工作。四是根据疫情形势和工作需要,稳妥有序地做好借调人员清理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十四)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到位事项。

存在问题:2013年以来共有11人(次)因私出国(境)未办理审批手续。个别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超过10年,至巡察时仍兼任法人代表职务。

未完成整改原因:有关工作正在整改推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市卫健委将商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2013年以来因私出国(境)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和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任职务的通知》(泉委组综〔2018〕146号)的要求,规范退休处级干部的兼职审核和报批,严格控制退休处级干部的兼职届数和兼职年龄,全面清理和规范退休处级干部的兼职行为。三是抓紧酝酿市医学会新一届组成人员名单,着手做好市医学会换届各项准备事宜,尽快完成市医学会换届工作。四是下发《关于规范市直卫健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通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报备程序,健全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机制。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直卫健系统党员干部受到深刻警醒,工作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委党组将以此为新起点,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卫健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把“两个维护”贯穿于思想和工作始终;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路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正开展的“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委党组统揽全局能力和统筹协调作用。

(二)抓实后续整改。对已巡察整改完成的事项,委党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防止反弹回潮。对具体时限需要整改到位的,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整改到位的项目,常抓不懈,直至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上。

(三)抓实制度机制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有机结合,梳理形成市卫健委制度清单,对已经建立的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对现有制度不尽完善的作进一步修订,并抓好贯彻执行。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始终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委党组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全市卫健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278066,0595-22273996;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604,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5249@126.com。

 

中共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1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