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08 09:57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针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2019年至今年5月已办结的案件,在全市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重点抽查撤职以上重处分案件、科级及以上干部案件、上级部署的重点领域案件以及其他存在问题可能性较大的案件,现场反馈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为了做好此次调研评查,“一把尺子”规范案件审理质量标准,泉州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案件审理质量评查评分表》,设置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5个方面87个小项,涵盖案件质量各方面,对案件进行“体检”。

在定好标准的同时,泉州市纪委监委探索多元化交叉评查方式,在前期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泉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会同市纪委监委5个挂钩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抽调15名干部组成3个调研评查小组,推动多方联动,打破条线壁垒,形成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一盘棋”。

“检查过程要明确检查重点,筛选有代表性的案例,做好与各地的沟通联系,在检查中不仅能发现存在问题,也能学习好的做法。”评查组成员小肖对参加此次评查工作感触颇深。

既要形成合力,更要提升效力。泉州市纪委监委对全体评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实地调研评查的工作任务、评查重点、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各评查小组严格按照评查标准,做到“一案一表”,详细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实地检查结束后进行研究探讨、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

“我们将以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工作为抓手,聚焦提升办案工作质效,助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泉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泉州市纪委监委将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切实督促各单位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反馈、事事有回音。(泉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