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纪检监察干部微故事】努力做好每一件小事实事
来源:刺桐清风 发布时间:2021-05-13 09:57

陈弼元

(晋江市金井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2021年3月初春寒风凛冽,但金井镇纪委办公室却十分热闹,22个村(社区)纪检委员齐聚,“这次由镇纪委委员带队,分4组对各村纪检工作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互检互评……”我就即将开展的第一季度村级纪检组织互检互评工作进行布置。

陈弼元(左)对村级纪检工作室互检互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陈微 摄)

从2016年6月担任镇纪委副书记算起,这是我从事纪检工作的第5个年头了。由最开始对纪检工作的懵懂忐忑到现在慢慢的驾轻就熟,在这5年,我既体会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重任,更感受到为群众服务的骄傲和自豪。

我们工作在乡镇,扎根在基层,是离群众最近的人,所以一开始,我就给自己立了一个目标——要做群众的“贴心人” 。

“父亲病逝,母亲早已离家出走,祖母陈大娘80多岁,祖孙俩相依为命,借住在他人的一间石头房子里……”当第一次看到围头村8岁女孩小依依的贫困户信息台账时,我的心情一下沉重起来,迫切地想去走访看一下。我联系了围头村纪检委员洪清海一同到陈大娘家走访,只见狭小的屋子里堆满了各种杂物,即使外面阳光明媚,也驱不走屋内的潮湿和昏暗,让人不敢想象刮风下雨天的场景。

“我每个月有470元社保金,平时邻里也会救济我们,也够勉强度日。如果我孙女也能办理低保,日子就能好过一些。但他们说我孙女因为户口问题,不符合申请条件,所以一直没通过”,陈大娘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希望镇里能帮我们向上级部门申请一下,解决一下我们的实际困难。”

“小女孩低保办理的事拖不得,我们必须帮忙协调解决。”走出小房子,我坚定地向洪清海表示。

回到镇里后,我到镇发展服务中心了解到,申请低保需要提供家庭成员信息进行核查,而小女孩的户口和她母亲在一起,由于无法提供小女孩母亲的失踪证明,无法证明没有监护人抚养她,所以申请一直没通过。

“现在最重要的是提供小女孩母亲与其父亲离婚且没有抚养她的材料。”

了解问题所在后,我当即前往镇派出所询问解决办法,在得知派出所无法直接出具证明后,我又向社会事务办咨询,虽然得到的答复都是“无法直接办理”。

“怎么办?”我有些气馁,但一想起那昏暗的小房子、陈大娘暗淡的眼神,“不能放弃”我又鼓起干劲,多次到晋江市民政局进行咨询和沟通。经过镇社会事务办、发展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抓紧向民政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小女孩的低保终于通过了。

“没想到通过了,现在生活也多了盼头,谢谢你们……”等我再次回访时,陈大娘的精神明显比从前好了很多,当时我心中一股喜悦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平凡而实在的,既没有惊天壮举,也没有丰功伟绩,但始终坚守人民立场,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这是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更是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和担当。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胸怀千秋伟业,恰是百年风华,我将继续砥砺前行,不负韶华,努力做好每一件小事实事,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