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州师范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27 18:55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7日至6月16日,省委巡视十组对泉州师范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9年10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校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反馈问题逐一深查细照,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音、整改有成效”。

1.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省委巡视反馈会当天,学校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传达学习于伟国书记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十组巡视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校上下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协同协作快速启动整改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校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担当负责、履职尽责,勇于直面问题、发扬斗争精神,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全面整改。成立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常委、副校长担任成员,统筹领导整改工作。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12次、整改办工作会议4次,带领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切实抓好整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办),党委副书记和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兼任整改办主任,抽调7位同志专职做好巡视整改日常工作。设立8个整改工作组,8位班子成员分别担任组长,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坚持统筹推进,狠抓整改落实。建立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以上率下、整改办督促协调、整改工作组组织落实的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校党委认真研究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明确巡视整改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完成时限。根据整改时限,倒排时间,制定整改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各阶段整改任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每周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提出工作要求。整改办建立联络员、周报、例会、销号等4个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4.强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持续深化巡视整改的同时,校党委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全面检视和反思工作,坚持举一反三、下沉一级,确保巡视整改全覆盖、无死角。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一批规章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扎实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把巡视整改与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结合起来,抓实抓细抓深学校党的建设,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提高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巡视十组反馈指出的5个方面23项共59个问题,校党委研究制定了268条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再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第二十三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班子成员逐个发言,深入交流讨论,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二是组织开展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关议题的自查和督查,重点检查交流讨论环节和提出贯彻意见情况,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三是修订党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校党委常委学习会交流环节必须准备发言提纲,结合工作实际展开讨论,提出贯彻意见。

(2)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2017-2019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开展自查与整改;针对2016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的错误表述、中心组学习记录问题,责成宣传部和8个相关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分别在二级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二是责成6个相关二级党委(党总支)整改“将中央未对外公开召开的会议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问题,并对2017-2019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开展自查与整改;责成相关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在二级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三是组织开展2016年以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校党委、二级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和督查,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执行《校院两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大学习力度,2019年校党委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14次;今后每学期初组织开展二级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情况的自查和督查。

(3-1)关于学习宣传新思想氛围不浓厚的问题

一是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增设“学习园地”栏目,及时发布有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理论文章,已发布19篇。

二是在校园网开设“学习新思想”专栏、“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站,发布理论文章34篇;校报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专栏,发布信息49篇;宣传栏制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海报4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4版;广播电台开设“思政之声”专栏,录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节目8期,通过校园广播和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校前广场电子屏幕播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宣传海报12幅。

三是校园网开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网站,校报开设主题教育专栏,编印主题教育简报15期。

四是在学报网站刊登“马克思主义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栏征稿启事,加大约稿力度,2019年收到投稿30篇,审核通过并发表8篇。

五是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栏建设,打造品牌栏目,提高专栏文章的特约稿酬。

六是学校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营造学习新思想、领悟新思想、践行新思想的浓厚氛围。

(3-2)关于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责成文学与传播学院、体育学院、应用科技(航海)学院党委负责人就“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审批执行不够到位”问题在二级党委会会议上作深刻检讨,相关二级党委负责人对二级网站管理员进行约谈提醒,并整改网站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校内网站(网页)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校内网站(网页)“拉网式”自查与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今后将定期检查信息发布审批情况。

三是明确全校各二级单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责任人,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队伍,邀请市网安支队的专家来校作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与水平。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4)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是召开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举办党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八次集中学习研讨会,分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学校贯彻意见和工作举措,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召开校党委二届六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各项任务;制定《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研究布置。

四是修订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五是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坚持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在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最后表态和总结发言。

(5-1)关于对上级决策部署抓落实不够的问题

一是将基建职能从后勤管理处剥离,新成立基建处,配备专职人员6名,专门负责征地和基建工作。

二是与丰泽区委区政府和东海街道办事处共同成立学校三期建设项目用地(434亩建设用地)征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总指挥、我校副校长任副总指挥,组织专班人员负责学校三期建设项目用地征迁工作,并与东海街道办事处签订《三期建设项目征地协作费协议书》,拨付征地协作费129.3万元。

三是争取市政府、市财政安排2019年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付征地费用。

四是完成三期建设项目用地的林地使用变更审批和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2019年12月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617.2万元。

五是完成征地补偿费、龙眼树(含青苗)补偿费、清表费用、征地劳务费、社会保障基金、耕地占补平衡款等费用的拨付工作,截至2019年12月,支付相关费用8578.6817万元。

(5-2)关于落实中央关于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举措少的问题

一是2019年11月在校内选聘“双肩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7名;2020年1月启动校内选聘3名左右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相关工作;2020年4月发布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专业博士公告。

二是以入选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为契机,校党委研究部署“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成立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建设方案,细化为300项工作举措,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组织实施“十大育人工程”,构建“三全十育人”工作格局。

三是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推进课程信息化建设,改革课堂教学方式;修订2019版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试行)》,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识课、专业课“三位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精品课程体系;设立专项经费24万元,开展“课程思政”“思政课程”精品课程立项,2019年分别立项20门和4门。

四是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方案,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研活动,举办第二届教学公开周;制度化开展集体备课和听评课活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改革课程考核方式,调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过程考核成绩占比,以考促学;任课教师进行总结,有针对性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加强教学工作。音乐与舞蹈学院通过召开学习困难学生座谈会、开展帮扶等形式,抓实学风建设。

(6)关于民主决策不充分,存在违规决策的问题

一是针对《连捷国际中心房屋租赁合同》未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问题,责成党政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负责人进行反思,引以为戒,并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二是对2016年以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题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核对,未发现其他“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而未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

三是修订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四是制定《科研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科研合同和科研经费管理;授权科研处(社会科学处)负责人代表学校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进一步规范科研合同签批程序。

五是对2016年以来科研专项资金审批报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个别报账审批不规范问题。

六是制定《经费支出审批暂行办法》,规范报账审批程序。

七是学校将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需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策。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7)关于校园安全防范不力的问题

一是新成立学校心理发展指导中心,投入97万元建设面积约8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配备专职人员5名,外聘兼职心理咨询师13名,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二级学院政工干部的培训与管理,2019年6月以来组织政工干部专题培训6次;2019年9月全面排查全校重点群体学生并建立台账,辅导员与相关学生逐个谈心谈话、关心帮扶,学生情况稳定;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和化解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通过邀请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市银保监分局和国信证券等单位的专家来校开展专题讲座,以及主题班会、安全微课等形式,开展防诈骗等安全教育。

四是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出学校贯彻意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9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组织食堂监管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技能培训,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

五是新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开展全校食堂食品检测,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8)关于学生不良网络贷款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设易班防范不良校园网贷专题课程,开展防范不良网贷主题班会,举办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2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校园不良网贷。

二是2019年5月完成19名参与校园不良网贷学生的化解和处置工作;各二级学院政工干部深入学生,排查不良校园网贷,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

三是投入35万元,在校内与属地公安机关共建约100平方米的警务中心,设置接警、调解和分析研判三个功能区,配备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安排民警入驻,提高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处置学生参与不良校园网贷的工作水平和效率。

(9)关于学生管理松懈的问题

一是成立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指派学工部(学工处)、后勤管理处4名同志专职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二是选配二级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负责学生工作,2019年9月以来已选配6名,目前已配备8名;2019年6月以来开展辅导员专题培训6次,提升辅导员职业素养。

三是建立全校宿舍安防监控系统,提高宿舍安防水平;组织学习《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严格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做好辅导员值班记录;认真落实《学生请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学生晚点名和反馈机制。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的问题

(10-1)关于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补充形成2017年上半年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深入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修改2018年上半年和2018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并将材料重新审核归档。

二是2019年6月和12月,按时主动向省委教育工委、市委报送2019年上半年和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报告中注重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思路与对策。10月,向市委教育工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2019年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分别向校党委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2次。

三是5位校党委班子成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2018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补充说明、报告、检讨,并报告2019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四是海洋与食品学院党委负责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2018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补充说明、报告、检讨,并报告2019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五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并组织开展2016年以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10-2)关于意识形态分析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2019年校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事项6次,研究调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设立专责机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等。

二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制度》,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联席会;2019年6月以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例会部署意识形态工作6次。

(11-1)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对向不适宜来校参加学术活动人员发出预通知的文学与传播学院教师,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取消该教师2016-2017学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二是对文学与传播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责成该学院党委负责人就“对受邀参加哲学社会科学类讲座人员把关不严”问题在学院党委会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三是修订《举办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年会、讲坛、讲座、论坛等管理办法》,增加“征询报告人所在党组织意见”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活动管理。

四是重新编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学习宣传材料》,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五是开展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和内部出版物年度登记审核情况检查,并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完成校内出版物年审工作,审核内部出版物9份。

(11-2)关于专业课教师课堂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差,参与思政教育力度弱的问题

一是开展向卢永根同志学习活动,组织省五一劳动奖章、省五一巾帼标兵,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最美教师”“陈笃彬教育奖”等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宣传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职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修养。

二是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1500份,组织全校教师学习;制定《关于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1名教师因受行政处分,被认定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是设立专项经费,开展“课程思政”“思政课程”精品课程立项。

(11-3)关于涉外师生思想管控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赴台学生管理办法》,加强对赴台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定期走访台湾高校,了解赴台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建立学生干部联络群,加强赴台学生与带队老师、学校联动;完善赴台学生行前教育、过程管理及返校访谈的工作机制,与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遴选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学生的带队老师2名。

二是严格执行《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对2019年秋季赴台湾读博的4名教师开展行前谈话,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提醒,签订出国(境)反奸防谍安全防范承诺书。

三是进一步完善台湾全职教师引聘“会签制度”和“现场考核制度”,2019年秋季组织相关单位对2名拟聘用台湾全职教师的基本情况、政治倾向、学术背景、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严格考察聘用程序。

四是建立定期召开台湾专兼职教师座谈会制度,2019年12月31日召开台湾教师座谈会。

五是2019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课堂教学)现场检查2次,分管校领导带队在教学观摩室随机听课;2019年秋季学期校领导听(评)课19次,副科级以上干部听(评)课68次,校级教学督导听(评)课345次。

(11-4)关于诗山校区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一是成立诗山校区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建立校领导到诗山校区调研指导工作机制,加强少数民族预科班日常教育教学管理,2019年下半年校领导到诗山校区调研指导工作13次;配齐少数民族预科班辅导员。

二是组建团队,开展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获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立项。

三是加强诗山校区校园文化建设,添置体育健身器材,充实教职工健身房;与南安市卫健局联合举办2019年防艾主题晚会;设立“欧阳詹讲坛”,邀请专家学者来校讲学。

(12)关于网络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办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QQ公众平台等校内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年度审查,登记备案新媒体平台22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QQ、微信等工作群管理的通知》,登记备案各类工作群353个,强化新媒体管理。

二是购买网络舆情监测服务,实时监测涉校网络舆情;2019年编发《网络舆情专报》30期,收集分析涉校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把握师生关注的热点焦点,及早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

三是制定《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设置《舆情处置情况反馈表》,绘制处置流程图,建立完善重大突发敏感事件舆情网上网下一体化快速应对处置机制;建立完善宣传部、学工部(学工处)、校团委、保卫处、二级学院校园应急事件“五方联动”机制,妥善处理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3-1)关于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根据党委班子成员的分工细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修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强校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印发《谈心谈话工作表》,供领导干部在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过程中记录使用。

(13-2)关于压力传导不够,主体责任意识逐级弱化的问题

一是对体育学院党委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强调其增强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体育学院党委班子建设,同意体育学院党委书记辞职,同级调整1名干部担任体育学院党委书记,并选配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三是印发《谈心谈话工作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试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做好登记。

四是督促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加大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力度;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14-1)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校纪委(监察专员办)队伍建设,增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干部3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队伍从7人增加到10人。

二是选派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干部参加十届省委第六轮、第七轮巡视工作,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业务培训,参加全省公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文件和观看《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讲解视频,通过以工代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培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能力,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三是制定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办信办案承办制度,明确工作权限,理顺工作关系,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制作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工作流程图,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针对2016年以来受理问题线索40条中“未处置完成”的6条问题线索,目前,线索已了结2件,4件按照上级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正在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相关问题。对核查结果为“无法认定”的14条问题线索,经逐条梳理排查,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有关规定,14条问题线索核查结果均属于“无证据证明反映的问题存在”,已按规定程序予以了结。

五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巡视移交的信访件18件(其中重复件5件,纪检监察业务外1件),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行分类处置,17件已处置完成,1件正按照上级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稳妥进行相关工作。

(14-2)关于部分二级党委(党总支)落实“四种形态”主责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二级党委(党总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情况的自查和督查,督促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针对违反学校规定的3名行为人,督促二级党委(党总支)给予批评教育;对2016年以来二级党委(党总支)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执行不当的问题。

三是将二级党委(党总支)落实“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每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强化压力传导,增强二级党委(党总支)落实“四种形态”主责意识。

(15-1)关于问题查处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体育学院1名教师违纪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关于“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的规定,2019年6月21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对该教师行政记过处分与留党察看处分不匹配问题进行纠正,将行政记过处分纠正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是对2016年以来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杜绝对行为人的处分与其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不相适应的情况。

三是组织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提高处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能力。

(15-2)关于履职不到位问题

一是主动适应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势,加强对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工作的指导,开展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工作专题调研,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制定《校院两级纪检工作联系制度》,创新工作制度机制,加强校院两级纪检工作联系。

二是加大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举办2019年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工作培训班,校纪委书记作专题辅导讲座;定期召开由部分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二级党委(党总支)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参加的纪检监察工作碰头会,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以会代训;选派二级党委(党总支)纪委书记参与执纪审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以工代训,提高办信办案能力。

三是加强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分期配齐配强二级党委(党总支)纪委书记,目前已配备6个二级党委(党总支)专职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6)关于审计监督滞后的问题

一是将审计职能从监察审计室剥离,新成立审计室,挂靠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任兼审计室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审计室副主任,并设专职副主任岗位,独立履行审计职责。

二是对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离任的16位中层领导干部,已完成离任审计15人,占93.75%,其余1人纳入2020年审计计划,正在审计中。

三是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审计流程各环节进行梳理,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流程图,提高审计时效;2019年以来开展的审计项目均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时限;今后坚持每年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及时开展审计。

(17)关于“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目前保留参与的5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排查,并形成书面报告。经排查,符合保留原则。对今后凡需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要求职能部门事先征求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意见。

二是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明确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不参与跟纪检监察业务没有关联或关联度不大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三是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不再代管离退休工作,不再代管离退办,不再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四是免去1名同时任工会常务副主席的中层干部的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审计室主任职务;纪委领导不再兼管业务外工作。

(18)关于信访件处置存在违规办理行为的问题

一是对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2019年11月,将巡视反馈的1件信访件按要求移交省纪委监委信访室。

二是对2016年以来信访件处置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置信访件。

(19)关于校纪委谈话室建设不规范问题

投入专项经费43万元,新建规范化的谈话室2间(各配1个独立卫生间)、等候室1间、监控室1间,总面积约120平方米;邀请省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经整改,谈话室符合建设规范,已通过专家组验收,并投入使用。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20)关于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通知精神,召开为基层减负工作会,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切实为基层减负。

二是严格控制学校各类发文数量,2019年校级发文382件,比2018年减少173件,实现校级发文数减少31.17%。

三是在2019年为基层减负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提出2020年进一步“精减文件数量和篇幅、严控会议数量和规模、优化简化考核指标、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完善问责激励机制”等具体举措。

四是严格控制学校各类会议数量,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减少二级单位干部参会的时长和次数。

五是责成机关党委负责人就“转发文件比例高”问题在机关党委会会议上作深刻检讨,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21)关于文件材料照抄照搬的问题

一是责成体育学院党委负责人就“文件材料照抄照搬”问题在二级党委会会议上作深刻检讨,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2017-2019年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开展自查与整改。

二是开展校内网站(网页)“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组织开展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及网络信息发布审核情况的自查和督查。

三是利用校园网、微信群、QQ群等渠道,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强化各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四是责成应用科技(航海)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就“2人2017年度、2018年度《民主评议登记表》自我鉴定完全相同”问题进行检查反思;应用科技(航海)学院党委负责人对2名当事人进行约谈提醒,责成当事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

五是组织对全校各党支部2016-2019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材料进行自查和督查,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六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并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2)关于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动变味走调的问题

一是2019年5月巡视期间,已经就报支费用向省委巡视十组如实报告,没有涉及违规费用;2019年12月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违规费用。

二是责成参与走访慰问的干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对参与走访慰问的4名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三是今后减少不必要的走访慰问,必要时应精心拟定走访慰问方案,严格控制参与的人数,对走访慰问行程进行科学论证和周密安排,做到全部时间和精力用于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2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务接待经费支出的审批管理,对提供报销凭证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对无公函、邀请函的公务活动或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二是针对2016-2018年“一函多餐、超标准接待”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涉及11个二级单位40单“一函多餐接待”费用共23022元,已由个人补缴财务处,其余60单属于学术讲座、业务培训、论证会、报告会等接待费用,相关二级单位均已作出说明;8单“超标准接待”问题,主要是来访公函中未列出驾驶员等随行人员名单,实际用餐人数增加,涉及5个二级单位共790元,已由个人补缴财务处;涉及1个二级单位无审批接待费用1125元,已由个人补缴财务处;涉及4个二级单位8单有邀请函但接待不规范问题费用共2050元,已由个人补缴财务处。经排查整改,不符合规定的一函多餐、超标准等接待费用应缴尽缴,共补缴26987.00元。以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边巡边改的问题,巡视期间已向省委巡视十组报告。

三是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坚决杜绝“三单”不全、一函多餐和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再次发生。

(24)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严格,用车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一般公务用车闽C897KA(丰田中巴车)驾驶员进行约谈提醒,责成其说明情况并作深刻检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重申工作纪律。

二是修订《公务用车审批单》,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落实用车审批制度。

三是制定《公务用车档案管理办法》,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加强公务用车档案管理。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5)关于涉嫌公款旅游,考察交流浮于表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加强与省纪委监委沟通联系,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线索处置,依规依纪依法严格开展调查核实处理,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纪工作规定》,制定初核工作方案和谈话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手续,开展初核工作。转立案1件,已结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责成当事人上缴违规报销费用3960元。

二是组织各单位开展“1+X”专项督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三是通过在全校中层干部会上传达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选取公款旅游典型案例在校园网“以案警示”专栏发布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5.关于内控制执行不力,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6)关于国有资产入账不及时,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

一是购买资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2019年投入使用,实现资产信息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实时链接和实时对账。

二是完成60周年校庆期间接收价值252.17万元实物捐赠的资产入账手续,接受捐赠清单中的射灯和仪容镜入易耗品账管理,价值2.72万元。

三是制定《校友捐赠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校友捐赠资金、物品管理。

四是完成青年教师公寓结算金额5440万元的核算,并完成在资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入账手续;完成青年教师公寓楼不动产权证的办理。

五是后勤集团资产账户并入后勤管理处账户;完成后勤集团资产报废,撤销后勤集团账户。

六是校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提出贯彻意见,并研究学校内部控制规范和建设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时做好国有资产入账工作。

(27)关于科研经费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针对“桐江学者”科研启动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责令该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责成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

二是组织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三是制定《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对纵向和校拨科研项目经费试行区分管理,明确今后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试剂等物品,出版印刷著作以及其他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根据学校资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制定《经费支出审批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举办财务报销工作培训会,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宣传。

(28)关于未按规定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责成后勤管理处对未按规定招投标的项目进行说明,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东海校区学生宿舍生活给水改造工程已按程序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审核结算价为300.6万元,已完成竣工财务结算。

二是对2016年以来3万以上已完成的其余71个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三是新成立基建处,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

(29)关于项目造价超预算的问题

一是责成后勤管理处对超预算的项目情况进行说明,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二是对2016年以来3万元以上已完成的其余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三是组织学习《福建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四是制定《基建(修缮)项目论证表》,加强基建(修缮)项目图纸及施工方案论证等管理。

五是严格执行《基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审批流程,加强工程项目预算调整及预结算的审查把关力度。

6.关于整治师生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30)关于存在公款私存私放和挪用现象问题

一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做出处置,目前,正按照上级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二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公款私存私放行为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

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公款私存私放行为的专项检查,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1)关于公有住房租住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一是召开学校公有周转房管理工作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公有周转房专项清理和公房管理有关工作。

二是制定稳妥的追回公有周转房欠收租金的工作方案。

三是学校旧校区于2008年10月整体出让拆迁,造成周边店面商家停水停电6个月,无法正常经营,商家提出减免租金的要求,学校酌情减免1-3月房租合计6100元。

四是2016年7月学校收回店面,并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意见》,报泉州市财政局审批,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进一步加强对店面等国有资产的管理。

(32)关于物业收费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责成物业公司就学生反映多收电费问题作出说明,向该宿舍学生道歉,双方达成谅解。

二是制定《学生宿舍水电抽查核对表》,2019年11月对学生宿舍水电费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水电抄计报表学生与工作人员双方签名确认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水电费数据较高的宿舍。

三是今后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学生宿舍水电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学生宿舍水电费进行定期抽查复核。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33-1)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书记、分管党委副书记就“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在校党委常委会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二是组织学习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持续推进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全覆盖;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

三是召开学校党建和维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

四是校党委常委会落实定期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制度,2019年6月下旬至12月,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

(33-2)关于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报告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7名校党委班子成员对2018年度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报告、检讨。

二是将“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纳入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在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报告2019年度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

(34-1)关于基层党务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一是新配备6名二级党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目前已有9个二级党委(党总支)配备了专职副书记,其余有学生的二级党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将于2020年12月前全部配备到位。

二是校党委书记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辅导员逐个谈话,摸底了解情况;拟定《党委组织员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待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将于2020年12月前分批逐步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力量。

(34-2)关于基层党组织逐级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对2名连续三年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中被评为“一般”等次的二级党委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并对其进行轮岗交流。

二是组织开展2019年度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组织开展全校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创建活动、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和“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和督查,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2019年12月,3个师生党支部获批教育部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四是健全完善党支部书记培训制度,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制定2020年党校工作计划,规划做好全校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

2.关于领导班子执行制度不力的问题

(35)关于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36)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22人次未在2016年以来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约谈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等情况作出说明的处级干部作出补充说明。

二是校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组织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等先后对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强调今后应严格按照要求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进行层层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或重写。

(37)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2017年以来漏报25人、瞒报2人,已于核查时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其中,取消后备人选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1人次,给予诫勉谈话、半年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1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次,给予批评教育22人次。

二是通过在学校骨干微信群、科级干部微信群转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干部教育引导;对新填报的干部,在填报前,讲明填报注意事项,要求认真慎重如实填报,规范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提高填报的准确率。

(38)关于党建工作计划套路化、虚化的问题

一是责成海洋与食品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软件学院党委负责人就“党建工作计划套路化、虚化”问题分别在二级党委会会议上作深刻检讨,并整改存在问题。

二是组织开展全校基层党组织2016-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民主生活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等情况的自查和督查,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3.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人才流失较严重的问题

(39-1)关于中层领导干部空缺较多的问题

一是完成在全校各教学、教辅单位干部调研推荐工作;2019年9月以来,选任(选聘)中层干部21名,目前空缺13名(因部分干部退休等原因),占总职数11.9%,较巡视反馈的22%降低10.1个百分点;原空缺的8个重要岗位,5个岗位已配备到位,其他3个岗位将于2020年12月前配备到位。

二是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2017年2月新班子到任以来,提拔交流中层干部18名,同级交流中层干部31名;其中,2019年9月以来,提拔交流中层干部9名,同级交流中层干部14名。巡视反馈指出的在同一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7名干部,2名干部已提拔使用,3名干部已轮岗交流,2名干部已调整工作分工。

(39-2)关于全程纪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组织部全体人员再次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进一步明确纪实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纪实工作。

二是92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内的“应参加人数”“相关单位党委(党组)意见”“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等栏目已全部补充填写完整。

三是92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内“记录人”栏目已由相应的参与人员全部补充签名。

(39-3)关于中层领导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

一是2019年10月,完成在全校各教学、教辅单位干部调研推荐工作,掌握一批懂教学、懂科研、懂管理、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是在调研推荐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梯队地培养选任优秀年轻干部;2019年9月以来,选任45周岁以下中层正职干部1名;选任(选聘)45周岁以下中层副职干部10名,其中,40周岁以下5名,35周岁以下2名。

(39-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干部档案专项核查组,重点对专项检查组抽查的31份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鉴别、分类、整理、归档,并举一反三,对中层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共查档102份。

二是补充收集《干部履历表》22人、年度考核登记表65人、《干部任免审批表》25人、提任考察材料19人、《聘用合同》97人。

三是对于认定不到位的53位同志给予补充认定或补充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其中,6位同志因有知青插队等经历“开始工作时间”核查时未认定的,给予补充认定;3位同志处分情况未在专项审核表中体现的,给予重新填写专项审核认定表并体现处分情况;另外44位同志给予补充任免、获奖、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或补充签字盖章。

(40)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不严的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办理出国(境)需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二是组织学习《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确定各二级单位证件保管人员,购买保密柜,实行专人专柜集中保管,做好证件登记、造册、动态管理台账等工作。

三是对未经审批2次因私出国(境)的外国语学院党委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出国(境)后未及时上交证照的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给予批评教育15人;对疏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经办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41)关于人才流失较严重的问题

一是成立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机制,做精做细做好人才引进、人才管理、人才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是学校3次与主管部门沟通,并于2019年12月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递交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申请报告。

三是设立人才发展支撑平台,用好用活省市人才政策,挖掘校内资源,发挥“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平台和省市科技创新团队的凝聚作用,为人才成长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修订《博士研究生引聘规定》,新进博士安家补助最低标准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津贴标准由5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提高人才待遇。

五是采取特殊的引才形式、措施和差异化政策,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确定个性化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等待遇。

六是在高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分别前往上海、北京等地参加人才引聘工作,拓宽招聘渠道与范围。

七是将二级学院引聘人才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进行考评,新增博士1人得5分,新增紧缺急需学科专业博士得10分,服务期内博士流失按新增奖励的50%倒扣,奖惩有据,提高二级学院引进和服务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

(42)关于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2010年11月,校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免去1名干部的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并宣布免职,文件按照要求上网发布;免职后,该同志继续留在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从事教学工作;2011年起,学校每年按照规定向市人社局申请办理该同志延长退休年限手续,直到2016年9月办理退休手续。

二是2019年9月,已宣布免去1名干部的文学与传播学院院长职务。

三是今后将严格执行《关于深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需事先报告的事项按照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43)关于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党员不愿担任党支部书记的问题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基层党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党员,充分发挥其“党建+业务”双带头人作用,积极参与基层党支部建设。新选配10名已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

二是结合教师党支部换届选举,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至2019年12月,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比例为97%。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44)关于部分党组织未按期换届,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2019年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公布到期换届基层党组织名单,健全完善组织工作每周提醒制度,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建立长期提醒监督机制,同时组织开展全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的自查和督查。

二是召开换届选举专题布置会,严格落实《2019年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未按期换届的35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继续教育学院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已于2019年7月完成;2020年1月,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三是文学与传播学院党委开展学生党支部书记调整选配,学生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书记已分别选任配齐。

四是优化设置党支部,严格控制党支部人数不超过50人。2019年6月,教育科学学院3个学生支部调整设置为5个;9月,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新成立第四党支部,调整支部党员人数,第三党支部43人、第四党支部38人。

五是配齐配强党支部纪检委员,50个在职教工党支部纪检委员已配备到位,4个离退休党支部纪检委员将于2020年换届时配备到位;符合设立支委会的14个学生党支部已配备纪检委员。

(45-1)关于党员发展管理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对体育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党委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责成其在二级党委会会议上作深刻检讨;体育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党委负责人分别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责成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

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记录,2018年6月22日,审批化工与材料学院党委41名预备党员和41名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已由该学院党委完整记录,并留存于学院党委。

三是组织开展全校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和督查,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集中审核入党材料,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材料进行“预审后、入党后、转正后”三次审核把关。

四是修订《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指导手册》;制定2020年党校工作计划,规划做好全校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五是加大发展教师党员力度,2019年新增教师入党申请7人,教师递交入党申请书达25人,参加党校培训7人,新发展教师党员7名。

六是37个未落实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口袋”党员中,经核实,21人已落实组织关系,10人作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自行脱党、停止党籍等组织处置,6人纳入组织管理,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并转出。

(45-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未按《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任职承诺制度的问题

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再次专题集中学习《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今后学校新任班子成员任职后签订承诺书,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46)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责成应用科技(航海)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就“‘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够严”问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进行整改。

二是组织开展全校各党支部2016—2019年“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和督查,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三是抽查全校各党支部2019年度《“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登记表》及相关会议记录,反馈“问题清单”,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下一步将结合每半年报送一次《“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登记表》,进一步督促全校各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

5.关于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47)关于存在求稳怕乱思想的问题

一是2019年12月,经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批,完成全校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二是加强与降级聘任的教职工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化解矛盾。

(48)关于教师管理较松,考勤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责成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政负责人就“教师管理较松”问题在学院党政联席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要求做好教职工进修访学、读博的管理工作。

二是再次核查2019年6月3日考勤情况,对未签到签退和迟到早退的2人,按照学校《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规定》《坐班制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补扣工资、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在部门教职工会议上作深刻检讨;发现保卫处、教务处出勤汇总漏报2人的请假情况,责成2个部门负责人在部门教职工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三是2019年12月16日、18日,组织开展教职工上下班考勤抽查工作,并形成分析报告,情况良好;对1名行政总值班不在岗的干部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责成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讨,并扣发当月基础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的25%;在文科楼、王爱约实验楼、祖昌大礼堂、陈伟利体育馆增设4台考勤机,方便教职工上下班打卡,加强考勤管理。

四是修订《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二级单位对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教职工的工作纪律教育,规范和督促教职工严格执行请假及考勤管理规定。

(49)关于学风建设不严谨,学术学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对论文一稿多投学术不规范行为的1名干部进行处理,给予批评教育;给予涉嫌作品抄袭的2015级美术领域(书法方向)1名研究生延期毕业处理,次年重新提交作品参加毕业作品展,并给予该指导老师停止招生资格一年的处理;全面核查近三年学生替考问题,存在3例替考行为,均在当年及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严明课堂纪律。

三是编发《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读本》,组织师生观看“2019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直播,举办研究生学术规范专题讲座2场,在2019级研究生中增设《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公共必修课、《学术研讨与交流》选修课等,增强师生学术道德意识。

四是组织教师开展学术不端行为自查自纠,未发现学术不端行为。

五是制定《学术道德行为规范与学术诚信教育管理办法》,修订《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管理条例》;组织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指导教师签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专业能力展示诚信承诺书》;2019年举办研究生导师相关讲座2场、师生座谈会3场,强化导师作为研究生学术规范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50)关于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校党委书记牵头开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掀起‘二次创业’新热潮,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多学科的地方大学”专题调研,提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等15条具体措施。

二是校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提出贯彻意见,并研究学校内部控制规范和建设工作,强调要结合内控制度,做好学校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内控制度的学习,牢固树立内控理念,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将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全校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

三是制定《经费支出审批暂行办法》《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科研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校友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学校内部风险防控机制。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乱发津补贴问题整改推进较慢的问题

(51)关于继续教育学院乱发津补贴问题整改推进较慢的问题

校党委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提高对巡视整改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干部教育引导,增强参与整改的自觉性,切实提高整改的时效性。在本轮巡视整改工作中,切实加强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不折不扣落实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2.关于劳动服务公司归属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52)关于学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尚未正式注册成立和运营,劳动服务公司归属问题仍未解决的问题

一是2020年1月,学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已配备到位。

二是2020年2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开始组建运营。

三是学校已明确劳动服务公司划归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53)关于违纪行为处置不当的问题

一是对1名干部相关问题进行复核,并向省纪委监委三室、省教育纪工委请示报告该同志相关问题情况,征询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查,关于群众反映该同志有关问题的初核情况报告行文不够严谨,处置依据不够明确。督促核查小组加强学习,予以整改。

二是对2016年以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三是组织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组织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福建省教育纪检监察机构案件线索初步核实工作规程(试行)》等,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办事意识,努力提高办信办案质量和水平。

(54)关于问责处理耗时过长的问题

一是即知即改,2019年6月21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未及时问责处理的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今后将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履职不到位或失职渎职的干部及时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1.关于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改革,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55)关于校党委推进转型发展的顶层设计不够,改革进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学校综合改革方案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制定《综合改革方案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推动改革方案落实。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案(讨论稿)》。根据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学校将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使“十四五”规划成为指导学校未来五年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三是制定《更名大学补短板项目挂图作战任务分解表》,报送市委市政府并获主要领导批示支持。

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召开校党委二届六次全会,制定《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关于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56)关于校党委在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办法少,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措施不多,对存在问题研究不深入,课堂育人主渠道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以2019年7月学校入选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为契机,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建设方案,细化为300项工作举措,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全面组织实施“十大育人工程”,构建“三全十育人”工作格局。

二是修订2019版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试行)》,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将思政元素融入到专业课、通识课,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识课、专业课“三位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精品课程体系。

三是设立专项经费24万元,开展“课程思政”“思政课程”精品课程立项,分别立项20门和4门。

3.关于创新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相对滞后的问题

(57-1)关于教学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增设面向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

二是推进课程信息化建设,获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26门、培育5门,已认定20门;获批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立项与培育21门、省级慕课应用型教学团队1个。

三是开展教学新秀奖、优秀教学奖、教学名师奖等评选活动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2019年11月获第五届福建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四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办法》,提高过程性考核比重。

五是推进多媒体智慧教室三期建设和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升级,已正式投入使用。

(57-2)关于目前学校存在人才“引不进、用不好、留不住”的现象,人才培养服务保障制度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问题

一是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机制,加强人才服务工作。

二是修订《博士研究生引聘规定》《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施办法》,制定《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增强服务意识,不断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新需要和人才发展对培养服务保障的新要求。

4.关于办学经费较为紧张的问题

(58)关于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低于省内同类高校的问题

一是学校3次与主管部门沟通,并于2019年12月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递交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申请报告。

二是修订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突出业绩导向,向优秀拔尖人才、业务骨干、优秀青年教师等倾斜。

5.关于落实民生政策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尚有差距的问题

(59-1)关于图书馆服务不够人性化,座位不足,开馆闭馆时间设置不科学等问题

一是增强馆读互动,倾听学生需求。2019年11-12月,先后召开3场学生座谈会,发放1350份调查问卷,收集学生需求信息,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建立座位管理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架等媒介,宣传座位管理系统操作方法,提高座位的使用效率;增加自习室和考研室数量,引导学生前往复习,缓解图书馆座位不足的问题。

三是以人为本,在学生温书迎考期间,通过调整开闭馆时间、加强卫生保洁力度、营造良好阅读环境等措施,提高图书馆人性化服务水平。

(59-2)关于财务部门办理学生报销课题经费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通过学校文件交换中心财务服务窗口预审收单和答疑,财务服务QQ群、微信群和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发布政策和答疑,财务人员联系服务二级学院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报销效率;召开财务报销工作培训、咨询会,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宣传。

二是增强财务报销前台人员的服务意识,对前来咨询的老师、学生做好一次性告知,同时根据需要电话联系课题指导老师做好答疑,如对因政策、流程不熟悉导致退单,采取小纸条登记问题清单,一次性告知师生,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

三是制定《经费支出审批暂行办法》,制定各类经费审批流程图,汇总审批权限一览表,完善报销审批制度。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十组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移交信访件18件,其中,重复信访件5件,初信初访件13件。重复件按有关规定处理完成。初信初访件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外的1件,按规定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已办结;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内的12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问题线索处置,已了结11件,1件正在处理中。省委巡视十组向校党政办公室移交信访件8件,已办结。

学校巡视整改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均按规定分类处置,初核转立案1件,已结案;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0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因学术不端问题,对1名处级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因公款旅游问题,对党员教师吴金妹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非党员教师解庆范、陈延民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学校 434亩建设用地抓落实不力的问题

2006年市委决定给予学校434亩建设用地用于独立学院建设,但由于受学校经费紧张及教育部不再批准设立独立学院等政策影响,征地工作没有得到推进。2017年2月,学校新一届领导班子到任后,决定正式推进434亩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2018年下半年,市政府同意项目重新立项。目前学校已与丰泽区委区政府和东海街道办事处共同成立学校三期建设项目用地(434亩建设用地)征迁工作领导小组,与东海街道签订《三期建设项目征地协作费协议书》,并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耕地占补平衡款、森林植被恢复费、征地补偿费、征地协作费等征地相关费用9000余万元。下阶段,学校将继续积极推进地上物及构筑物等的清点及补偿工作,全面完成434亩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此项工作将于2021年12月前完成。

2.关于问题线索处置的问题

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涉嫌公款旅游,考察交流浮于表面”“存在公款私存私放和挪用现象”等问题进行整改,其中,有部分整改内容属于问题线索,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目前,根据上级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正在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下一步,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严格按照有关指示精神,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抓紧推进初步核实工作,严肃查处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质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关于国有资产入账不及时,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

1998年12月三校合并后,学校原崇福校区有关资产行政划拨给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科技中学及84.04亩土地公开拍卖等资产账目的清理工作,由于账目年限长,查找相关凭证的工作量较大,至今正在进行中。下一步,学校将加大工作力度,查阅年度财务报表、三校合并资产清查材料、有关资产行政划拨的会议纪要、行政划拨相关资产的移交交接材料、土地公开拍卖材料等,逐一核对行政划拨和公开拍卖资产情况。根据查档、核对资产情况及其相关材料,对固定资产数据真实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按规定处理,完成核销入账工作。此项工作将于2020年12月前完成。

学校委托市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对2001年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至2016年期间后勤集团所有的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目前,正根据审计报告,抓紧推进后勤集团财务清算。此项工作将于2020年12月前完成。

4.关于公有住房租住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学校公有周转房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已统计汇总公有周转房住户人员名单及补缴租金等相关信息。因涉及的教职工人数较多,需要追缴的总数额较大,学校已调整校公有周转房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并分别于2019年12月5日、2020年1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稳妥的追回欠收租金工作方案,已有教职工自觉补交租金73201.3元。下一步,拟向18名离职教职工发函追讨租金,并拟采取全体校领导分片包干的办法,近期将分别召开二级单位负责人、处科级干部、党员等专题会议,进行广泛再动员,积极稳妥追讨租金。此项工作将于2020年12月前完成。

5.关于基层党务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规定在有学生的二级党委(党总支)分批配齐配强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分批逐步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配备专兼职组织员。此项工作将于2020年12月前完成。

6.关于中层领导干部空缺较多的问题

加快干部选任步伐,尽快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干部,特别是空缺时间较长的岗位;继续在省内外高校物色人选,争取通过引进的方式解决部分重要岗位人选问题;分批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此项工作将于2020年12月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783038;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3038@qztc.edu.cn。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