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晨读+夜读”课堂推动政务处分法学深悟透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20 12:00

  “之前,我们逐条学习了《政务处分法》的条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消化和吸收,今天早上我们利用‘晨读课堂’学习一篇解读文章。”日前,在福建省安溪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郭燕红的带领下,该室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解读政务处分法”系列文章之《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

  在同一时间,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等内设机构也纷纷组织本室(部)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学习。

  这是安溪县纪委监委推动《政务处分法》学习热潮的生动实践。  

  连日来,安溪县纪委监委针对当前工作情况,按照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总结过去“煎茶夜读”的做法,开设“晨读”+“夜读”课堂,以委机关各室(部)、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审查调查内审组、外调组为单元,原则上利用每周一上午的上班时间或每周一晚上的下班时间,组织本部门或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政务处分法》学习活动。

  据悉,“晨读”+“夜读”课堂采取一人领学、交流互动的方式进行,既逐条学习《政务处分法》的条文,又学习中央纪委和相关专家学者的解读文章;既交流学习感知、收获、体会,又结合平常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检视不足。

  《政务处分法》施行后,如何推动法纪贯通、法法衔接,是纪检监察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现实问题。“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体现纪严于法的要求,还要突出政务处分的特点,做到纪律和法律相互贯通、一体执行”“要在处分权限、处分情形、处分规则等方面上相贯通”……在“晨读”课堂上,围绕实现《政务处分法》与党的纪律贯通融合的主题,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纪检监察干部展开了热烈讨论。

  而县纪委监委一专案组内审小组成员则是利用晚上时间,在留置点组织全体办案人员,以“夜读”课堂的形式,集中学习《政务处分法》第三章的条文。同时,小组成员还对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如何履行立案调查程序等问题,结合平时的工作实践,你一言我一语,进行一番互动交流。

  “采取‘晨读’+‘夜读’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实际,灵活高效,既不耽误工作,又能促进落实。”安溪县纪委监委各学习单元已经开展了3次的“晨读”或“夜读”课堂学习活动,不少纪检监察干部深有同感。

  此外,针对学习中难以理解或感到困惑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一为大家答疑解惑。案件审理室无法解答的,定期汇总后向上级请示,以此确保《政务处分法》学深学透、理解精准、把握到位,为贯彻执行打好基础。

  “开设‘晨读+夜读’学习课堂,是疫情当下我们为学好《政务处分法》而推出的一项举措,从目前的情况看,反响较好,效果不错。”安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把这一做法用制度固化下来,使之成为纪检监察干部一个好的学习平台。(安溪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