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全市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专项监督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24 15:25

  “厂房是什么结构的?有没有审批手续?楼上有没有住人?”

  3月21日下午,泉州市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游宇飞轻车从简、直奔一线,随机抽查部分企业厂房、加工点,现场察看、了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别是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落实情况。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泉州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出台工作方案,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专项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建设乱象。

  此次专项监督将发挥“三项监督”优势,实现监督全覆盖。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定期开展巡回督导,采取“四不两直”“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实地检查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监督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成立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巡察办主任和副主任任组长的6个监督组,抽调精干力量,每周重点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尚未处置的重点安全隐患房屋开展专项监督;由党风政风监督室适时为各监督组安排1—2名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

  据悉,监督重点主要聚焦宣传发动、摸底排查、整改整治、全面验收、保障机制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六方面内容,落实“一周一督查、一督一反馈、半月一报告、一事一追责、一案一倒查”机制,提升工作成效。同时,紧盯各乡镇(街道)的直接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属地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确保权责一致。

  “对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破坏房屋结构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我们将严肃执纪问责追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文:蔡志鹏、陈宝福、许雅玲

【责任编辑:蔡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