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提高金融服务效能 保障有序恢复生产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0-02-21 18:35

图为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下沉一线到石狮市美佳爽有限公司,了解该企业复工转产口罩等防疫物资所应享受的财政奖补和金融信贷支持情况。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系列会议精神,督促市金融局落实泉州市政府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九条措施,督促银行机构下调贷款利率、增信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加强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应予以展期或续贷力,为企业提供稳定发展的“定心丸”。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银行业机构已累计为437家企业增加贷款44.98亿元;其中,防控疫情有关的企业29家,涉及贷款金额17.08亿元。截至目前,泉州金融机构通过运用应急转贷资金支持24家企业转续贷1.76亿元;累计为143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调整还款期限、提前办理转续贷等措施,涉及贷款金额11.89亿元;累计为30家受疫情影响企业降低贷款利率,涉及贷款金额7.54亿元。

【责任编辑:龚岑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