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9-04-28 11:48

  一是督促整改落实。

  要求市公安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82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相继召开党委会和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对账销号制度,滚动更新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推动建章立制。

  推动市公安局党委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党委会工作规则(试行)》《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修订《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项目清单》《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业务规程》,夯实管党治党制度基础。三是严肃问责追责。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经核查涉及相关人员2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1人、谈话提醒11人。

【责任编辑:颜玉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