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向163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 监督铁拳更有力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23 14:44

  “您好,这是我们的《监察法》宣传资料,上面有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六类对象,请和我们一起参与监督。”日前,洛江区罗溪镇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宪法日”宣传现场设点接访,并分发相关法律宣传册。在接访的牌子上,镇纪委的牌子上多了个名字:罗溪镇监察组。

  据悉,此前,洛江区委印发实施方案,洛江区监委向全区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组,派出监察组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并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兼任监察组组长、副组长。

  这是泉州市向全市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的一个缩影。去年11月以来,泉州市纪委监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指导各个县(市、区)监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向163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

  据介绍,乡镇(街道)监察组将依法履行以下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进行调查;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发现上级管辖的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及时向派出它的监委报告;协助派出它的监委开展调查工作;完成派出它的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全覆盖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泉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在不断探索。

  丰泽区纪委监委重点培养年轻干部,配齐配强街道纪工委专职人员,并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以会代训、跟班培训等方式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洛江区纪委监委建立农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工作制度,从各村(社区)中选聘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的热心人士,担当监察联络员,深入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检举、控告。

  石狮市纪委监委建立“村两委”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每一份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经济审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党政纪(组织)处理以及个人其他事项等方面,记录干部日常生活和工作情况轨迹,力求精准“画像”。

  南安市纪委监委以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五统一”的标准,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硬件设施和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乡镇(街道、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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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是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让监察监督覆盖‘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着力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拓展的有效途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泉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