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实现派出监察机构向全区乡镇(街道)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1 15:45

  “您好,这是我们的《监察法》宣传资料,上面有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六类对象,请和我们一起参与监督。”12月4日,洛江区罗溪镇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宪法日”宣传现场设点接访,并分发相关法律宣传册。在接访的牌子上,镇纪委的牌子上多了个名字:罗溪镇监察组。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日前,洛江区下发《泉州市洛江区监察委员会向各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的实施方案》,向全区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组,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设组长、副组长,分别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兼任。乡镇(街道)监察组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可以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调查措施;需要采取其他调查措施的,应报请区监委组织实施,乡镇(街道)监察组配合。

  目前,洛江区各乡镇(街道)监察机构已完成组建,组长、副组长已任命到位。此外,为增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力量,洛江区在各乡镇(街道)新增配1名专职干事,实现每个乡镇(街道)均配有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与此同时,洛江区正在启动人员培训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员综合素质,确保履职到位。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