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倡议书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19 15:57

  市纪委监委全体干部职工:

  在历届班子的谋划推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耕耘下,我委连续5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于2018年9月被确定为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这是沉甸甸的荣誉,我们应当再接再厉,不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我委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文明素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结合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我们向广大干部职工发起倡议,践行“八不”行为规范:

  1.安全出行不违规。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行人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闯红灯、不违规横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不踩踏路边绿化带等。驾驶员行车时做到按道行驶、斑马线礼让、排队等候“不加塞”、不随意开启远光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等。

  2.垃圾分类不落地。自觉做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高空抛物,积极参与道路、社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分类。严禁乱泼污水、乱排油烟、乱堆乱放,活动结束后自觉带走垃圾,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

  3.节俭用餐不浪费。推行“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倡导节约、不剩饭菜”“合理点餐、抵制浪费”的消费理念。认识到暴饮暴食对身体的危害,树立合理饮食观念,真正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4.红白喜事不奢办。深化移风易俗行动,提倡树立崇尚节俭的文明新风。宣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号召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努力形成移风易俗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浓厚氛围。

  5.言谈举止不粗俗。自觉做到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不恶语相向,远离不文明行为。推进邻里和睦,社区和谐,大力推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每个人从我做起,将文明礼貌用语和良好行为举止感染到身边的人,传播到社区,带到公共场所,贯穿在人际交往中,形成讲文明、讲公德的良好氛围。

  6.文明上网不低俗。反对低级媚俗,弘扬社会正气。做到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不传信谣言,不随意跟帖;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不沉溺虚拟空间。

  7.旅游观光不任性。在旅游活动注意文明形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排队遵守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喧哗,尊重各地风俗习惯,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在出国(境)旅游中不损害国家形象。

  8.经济生活不失信。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认真守约履约,杜绝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偷逃骗税、学术不端等不良现象和失信行为。

  同志们,让我们凝心聚力、全力以赴,牢牢把握以“讲政治勇担当,新形象新作为”的创建主题,从每个人做起,从点滴做起,为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会

  2018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