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严把资格审查关 选好村级“带头人”
来源:惠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0-01 16:12
9月17日,随着惠安县辋川镇大潘村等5个村村委会班子成员的选举产生,辋川镇率先在全县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9月17日,随着惠安县辋川镇大潘村等5个村村委会班子成员的选举产生,辋川镇率先在全县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25个村实现100%一次性选举成功。村干部队伍结构明显优化,选出群众公认度高、清正廉洁、带富能力强的村两委,得益于惠安县纪委监委严格审查标准,把好村级换届人选“入口关”。

    今年6月,村级组织换届资格审查工作启动以来,惠安县纪委监委紧跟监察体制改革步伐,认真对照“五不能”“六不宜”情形,将全县所有村党组织班子和村委会候选人初步人选纳入资格审查范围,防止村两委人选“带病参选”,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拒之门外”。

    净峰镇莲峰村党员陈某萍因在操办其公公丧事过程中,不听从镇村干部劝导、超期办理丧事,违反了《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经核实后,净峰镇纪委取消其作为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严格守住资格审查“第一道门”。

    “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资格审查工作,县纪委监委对照标准,按照分级审查、共同负责的原则,建立县镇联合审查机制,对每一位候选人初步人选均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县纪委组宣部负责人表示,“对转交乡镇纪委办理、涉及候选人初步人选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由各镇先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背书后提交县纪委监委相关业务科室把关,防止出现纰漏。”

    据悉,此次村级组织换届,县纪委监委共审核把关2741人次,否决4人,提出不宜担任村主干1人。在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坚持教育警示并重,广泛运用网站、微信、短信、电视和报刊等渠道,多形式宣传换届纪律“十条禁令”。全县12个镇、218个村(社区)相继组织开展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与竞选人员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此次村级换届资格审查范围之广、人数之多、标准之严,为历届之最,为的就是通过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致富能力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类人才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为乡村振兴积蓄力量。”惠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林育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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