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从严选派优秀干部 充实巡察一线力量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28 20:17
为破解巡察干部流动性大、巡察业务不专、力量支撑不足等难题,晋江市积极探索选派优秀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机制,切实将巡察一线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为破解巡察干部流动性大、巡察业务不专、力量支撑不足等难题,晋江市积极探索选派优秀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机制,切实将巡察一线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日前,首批选派的3名干部已全部到位。

    定标准,严把准入关口。按照政治靠得住、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工作扛得起的要求,坚持好中选优,把好四个“准入条件”,确保巡察干部选得好、用得上。一是政治关。必须是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二是能力关。必须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较好承担沟通协调、跟踪督促和综合服务等工作。三是纪律关。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四是素质关。身体健康,能承担一定工作强度。选派干部从全市表现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或中层干部中选拔,选派时间为1年,需全脱产参与巡察工作。

    严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选派范围和数量、基本条件、选派期限、选派程序等要素,确保选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组织动员报名。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联合发出通知,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市委组织部同步向表现优秀的后备干部、年轻中层干部推送选派信息。二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档案审核、个别交谈、单位考察等形式,综合考量干部政治素质、工作经历、专业背景、个人特点和日常表现,提出选派人选建议名单。三是研究确定人选。经充分酝酿沟通,市委组织部提出选派人选建议名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呈报市委同意。四是通知人员报到。建议人选经研究同意后,市委组织部通知选派干部和所在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并做好选派前谈话,组织人员到位。五是开展岗前培训。市委巡察办组织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巡察业务培训,帮助选派干部快速熟悉业务、进入角色。

    重激励,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充实巡察力量与培养锻炼干部双促进、双提升原则,全方位做好选派干部管理工作,确保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一是加强日常管理。选派人员统一由市委巡察办管理,巡察期间由所在巡察组负责,同步纳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监督管理范围。二是夯实待遇保障。选派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党群组织关系随迁,其正常职务升迁、调资和职称评定不受影响,工作补贴执行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季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后备干部推荐等实行单列管理,在巡察机构范围内组织进行。选派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市委巡察办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推荐。三是明确纪律要求。选派人员需严格执行《晋江市委巡察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巡察人员“十个不准”和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纪律要求。对于违反巡察工作纪律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不适宜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出巡察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