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纪委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11-03 15:06
10月30日,安溪县纪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11月1日,安溪县纪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部署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0月30日,安溪县纪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11月1日,安溪县纪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部署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安排时间、集中精力,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纪委工作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开展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效果。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主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使之成为我们抓监督、抓执纪、抓问责的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实现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目标,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标准要求,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有多少坚决处理多少,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二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践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更加注重制度防范,更加注重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要完善监察体制机制。及早谋划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建立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实现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国家监察三个全覆盖,增强监督合力。四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实施办法》,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