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纪检组:贯彻“五抓五重”,开诚布公细化监督责任
来源:驻市委办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7-09-22 15:24
日前,驻市委办纪检组学习贯彻省纪委 “五抓五重”要求,详细梳理本组监督执纪职责,制定《驻市委办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下发至各综合监督单位。

    日前,驻市委办纪检组学习贯彻省纪委 “五抓五重”要求,详细梳理本组监督执纪职责,制定《驻市委办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下发至各综合监督单位。

    文件围绕抓“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责任追究、标本兼治、自身建设”五个方面,细化15项具体责任,向综合监督单位开诚布公,明确配合方式,并自加压力,自觉接受监督。

    驻市委办纪检组细化监督职责

    一、抓日常监督方面

    重在落实抓早抓小。加强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不定期开展谈话工作,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约谈力度,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贯彻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重点是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

    2.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要领域,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四风”,执行选拔任用干部条例,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情况等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问题线索排查核实,坚持信访举报“零暂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关注函、警示函、问询函等方式,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纠正。

    3.深化作风监督。加强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隐身衣”,加强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

    4.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单位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方案、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决定向上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事先征求驻办纪检组意见。

    二、抓执纪审查方面

    重在加强自办案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实事求是、过程规范、监督有力。

    1.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条例》《准则》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及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行为。

    2.加强对遵守组织纪律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纪律审查。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强化纪律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查信访举报、有问题线索反映,可能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优先审查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和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4.及时调查核实。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三、抓责任追究方面

    重在做到失职必问。坚持“一案双查”,对“一岗双责”不落实,违反党的六大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严重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要依照纪律规定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1.督促抓好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整改及巡察整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落实检查组、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完成由驻办纪检组承担的整改任务。

    2.强化监督问责。聚焦主业主责,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对监督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四、抓标本兼治方面

    重在推动建章立制。坚持惩防结合,实现标本兼治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注重制度建设与完善,以制度严纪律、明规矩,发挥制度的作用,彰显制度的权威。推动驻在部门健全让全体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1.督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督促各监督单位对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完善依靠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工作机制。督促各党组织完善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制度。

    2.督促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把反腐倡廉纳入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之中,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教育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地位;督促健全廉政谈话、学习等制度,保证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到位。

    五、抓自身建设方面

    重在坚持严管厚爱。打铁还需自身硬,严防“灯下黑”。强化自身监督,打造刚正不阿的纪检队伍。只有将自己置于组织、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

    1.加强自我监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共福建省委纪委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相关制度。坚持严管厚爱,以铁的纪律推进驻办纪检组队伍建设。

    2.加强理论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并通过个人自学、党支部学习、党小组讨论等方式,深化对党的理论方针的学习。通过自学、业务讲座、交流等方式,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探讨、应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3.做严守纪律的表率。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决策;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开好党小组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