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7-05-04 16:39
5月3日,福建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切实推进精准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5月3日,福建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切实推进精准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1、罗源县农业局违规改变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发放方式等问题。经查,2016年10月,该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违规将本应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的15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县农村小额信贷担保互助协会(已另案处理)代为发放。对此,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农办主任雷霹负主要领导责任,于2017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笔资金已如数退回县财政,由县农业局按规定进行发放。

    2、顺昌县洋口镇党委原统战委员吴金婢对扶贫资金开支把关不严等问题。经查,2015年3月,吴金婢在挂点联系洋口镇谢坊村期间,对该村扶贫资金开支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以虚假支付方式从油茶山改造扶贫项目资金套取10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6年12月,吴金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笔资金被如数追缴。

    3、上杭县下都镇原扶贫办主任罗汉华侵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5年间,罗汉华利用经手发放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的职便,克扣、侵吞9户贫困孕产妇的补助金共计0.3万元。2016年6月,罗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镇扶贫办主任职务。该笔资金被如数追缴并补发到位。

    4、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党支部书记叶其尾等人虚报冒领造福工程补助款等问题。经查,2014年9月,叶其尾经村“两委”会研究通过,以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叶龙元等6人名义申请造福工程补助款共计7.6万元,用于村务开支。挂点该村的芦溪镇党委副书记曾子文参与研究。2016年11月,曾子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取消大溪镇人大主席候选人资格;叶其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龙元在统一收回补助款时有拒交情节,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笔资金被如数追缴。

    5、惠安县辋川镇南星村党支部委员林忠庆骗取危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6年8月,林忠庆以其兄林某平(已死亡)的名义伪造申请材料,企图骗取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2016年12月,辋川镇村建办工作人员在入户核实补助对象资格条件时发现林某平已死亡,即中止其补助申请。2017年3月,林忠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永安市曹远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谢明好扣发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经查,2016年2月,谢明好经村“两委”会研究通过,从该村18户建房户造福工程补助款中各扣0.5万元共计9万元,用于该村道路硬化及下水道工程建设。2017年1月,谢明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笔资金被如数追缴并补发到位。

    7、仙游县榜头镇龙腾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正春骗取“五保金”问题。经查,2008年至2015年,林正春在任龙腾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期间,利用职便将不符合条件的其母亲陈某金、其岳母陈某钦申报为五保户,骗取“五保金”共计2.84万元。2016年12月,林正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该笔资金被如数追缴。

    8、霞浦县牙城镇渡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学权挪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间,王学权利用职便,挪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9万元进行个人营利活动,获利0.13万元。2014年底,王学权将其挪用的1.09万元归还村集体。2016年11月,王学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通过挪用资金谋利所得0.13万元被如数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有的无中生有,虚列项目、编造虚假材料或冒用他人以骗取扶贫资金;有的欺上瞒下,将扶贫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擅自改变发放方式;有的强取侵占,把手伸向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有的优亲厚友,混淆公私界限,明显有失公道。这些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围绕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以严深细实的作风,在监督对象、监督目标、监督举措和监督实效上聚焦靶向、调准焦距,像“绣花”一样下准针、过准线,精准发力。

    通报要求,精准监督必须“严”字当头。一要严格排查,特别是县、乡纪委要走村入户,在最基层、第一线了解情况、掌握线索,建立台账,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销号管理。二要严厉查处,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要严肃问责,对责任缺失、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四要严明纪律,坚持脱贫攻坚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在市县巡察、专项整治、信访督办工作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督促督办,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执纪从严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