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3-16 16:53
近日,为建立健全泉港区纪检监察系统精细化管理机制,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泉港区纪委研究制定《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核办法》。

    近日,为建立健全泉港区纪检监察系统精细化管理机制,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泉港区纪委研究制定《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核办法》。

    该绩效考核将按照分类管理、量化考核的原则,将党风政风监督、案件查处、宣传教育、自身建设等六大块内容分解细化为十九个小指标,设置不同的考核内容,赋予不同的分值权重。考核将采取"季度考核、年度总评"的形式式进行,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年度总评按照每季度绩效考核的成绩取平均值,每半年编发《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核情况通报》,对绩效完成效果不好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区纪委将强化结果运用,把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学习培训和惩戒措施结合起来,作为干部考察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挂钩。

    “接下来,我们将研发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平台,将绩效考核数据化,对德才素质、工作表现、群众评价等进行数据测评、动态监控、全面评价,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区纪委组织和宣传部负责人说道。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