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泉州市泉港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02 09:49
日前,泉州市泉港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泉州市泉港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区卫计局原副局长(正科长级)陈宗忠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陈宗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陈宗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副局长职务,并折现上缴违纪所得。

    2、区人社局原副局长、主任科员陈志蓉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06年至2013年期间,陈志蓉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购物卡。陈志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并折现上缴违纪所得。

    3、南埔镇党政办原工作人员(驾驶员)刘剑清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刘剑清先后多次使用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刘剑清被辞退,并由个人承担加油费用。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扛在肩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部位,畅通举报渠道,深挖细查在巡察、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要一律从严查处,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起到问责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