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松劲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2-23 08:56
晋江市东石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陈志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晋江市东石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陈志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石狮市锦尚镇奈厝前村党支部书记张陆零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款物予以追缴。

    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党支部书记陈文杰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

    永春县玉斗中心小学原校长康贵泉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康贵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校报账会计尤文胜、出纳郑志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校副校长郭金棒、康奇生被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

    ……

    今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纪委坚持预防、督查、问责“三步走”,寸土不让、循序渐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松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通报了一系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力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据悉,节假日前夕,泉州市纪委都会下发通知,还以发送廉政短信、开展廉洁教育讲座、组织观看警示片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打下“预防针”,促进党员干部绷紧节日“廉洁弦”,筑牢思想“防火墙”。

    同时,市纪委结合开展“1+X”专项督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常巡查,“一次一授权”,“不事先通知、不固定时间、不接受说情打招呼”,以查阅账簿、调阅资料、实地暗访、个别访谈方式,全面查纠“四风”,“点穴式”“精准化”查处,形成了市纪委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合力,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的格局。

    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坚持咬定“问责”不放松,开展“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者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地区和部门,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今年以来,全市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个,处理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通报问题6批,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