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惠安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惠安县设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成立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委编办批复,县委巡察办为县委正科级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的职责。同时,核定县委巡察办6名行政编制,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科级巡察专员1名。
惠安县还将建立巡察相关工作制度,在2月底前启动首轮巡察工作。
日前,经惠安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惠安县设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成立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委编办批复,县委巡察办为县委正科级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的职责。同时,核定县委巡察办6名行政编制,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科级巡察专员1名。
惠安县还将建立巡察相关工作制度,在2月底前启动首轮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