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成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
来源:惠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09 14:43
日前,经惠安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惠安县设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成立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前,经惠安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惠安县设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成立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委编办批复,县委巡察办为县委正科级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的职责。同时,核定县委巡察办6名行政编制,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科级巡察专员1名。

    惠安县还将建立巡察相关工作制度,在2月底前启动首轮巡察工作。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