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1-24 15:21
2017年春节将至,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泉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年春节将至,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泉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晋江市东石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陈志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春节、中秋节及2014年中秋节期间,陈志强利用负责疫苗采购审批、疫苗款项支付审核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医药企业人员送给的节日礼金30000元,陈志强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0月,晋江市纪委给予陈志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石狮市锦尚镇奈厝前村党支部书记张陆零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张陆零以“春节慰问”的名义,从所在村企业募捐10000元用于向村两委成员及村聘工作人员发放现金及冷冻海产品等年货。2016年7月,锦尚镇党委给予张陆零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款物予以追缴。

    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党支部书记陈文杰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1月期间,梅山村违规将上级下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发放村民小组长监管补贴和村干部春节山林防火巡逻补贴,共计64200元。陈文杰作为梅山村党支部书记,负有主要责任,2016年12月,螺城镇党委给予陈文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

    永春县玉斗中心小学原校长康贵泉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7月期间,由玉斗中心小学副校长郭金棒、康奇生和出纳郑志超等行政人员提议,时任玉斗中心小学校长康贵泉(现任桃溪实验小学校长)签批决定,该校行政人员每学期自行虚开约1200元的发票到学校报支作为补贴,共计给17名行政人员报支虚开的发票55402.2元。康贵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报账会计尤文胜、出纳郑志超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11月,永春县纪委给予康贵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尤文胜、郑志超党内警告处分,对郭金棒、康奇生进行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4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红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及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常、抓细、抓长,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奢靡享乐问题,守住重要节点,看住节日假期,紧盯隐身变异“四风”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