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十个严禁”促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过节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1-24 14:57
日前,晋江市纪委专门发出通知,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春节期间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年关过好“廉关”,提出了“十个严禁”要求,推动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节日氛围。

    日前,晋江市纪委专门发出通知,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春节期间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年关过好“廉关”,提出了“十个严禁”要求,推动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节日氛围。

    该市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遵守《准则》《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或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或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及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借用、占用有关机构、企业、协会、商会等单位车辆,以及“私车公养”;严禁弄虚作假、损公肥私,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搞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或躲在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吃喝玩乐,规避组织监督;严禁值班期间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无故不请假等违反工作纪律现象发生;严禁发生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大办婚丧喜庆等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的行为;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参与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等活动。

    同时,该市纪委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基层纪委、市直各纪检组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晋江市纪委将适时组织对各纪检监察机构严守“十个严禁”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对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坚决防止“灯下黑”。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