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1-06 10:17
日前,南安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南安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码头镇丰联村村委会主任黄庆祥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问题。2013年1月至12月,码头镇丰联村村委会主任黄庆祥违规使用公款6625元购买礼品送给他人;此外,黄庆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6年11月14日,码头镇党委给予黄庆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码头镇党委给予丰联村党支部书记洪心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诗山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李清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8月间,李清泉主持诗山中心小学会议研究决定违规发放补贴,该校至2015年2月共违规发放补贴126110元。2016年12月28日,南安市纪委给予李清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诗山镇党委给予诗山中心小学总务保卫处主任(报账员)、预备党员叶华苗延长预备期半年。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违规收送节礼等问题发生。“1+X”职能部门要发挥监管优势,注意发现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线索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要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作用,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参与监督辖区内“四风”问题。二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注意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新动向新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和进行点名道姓通报。三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各单位要对照各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以问题为导向补缺补漏。要强化制度执行,坚决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着力构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