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两节”风清气正
来源:泉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6-12-30 12:25
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

泉州晚报讯 (记者许雅玲)我市日前下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党纪条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以上率下的模范作用,带头落实各项规定,从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着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通知》要求,元旦、春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网络、电话、信访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受理群众举报,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按要求及时回复举报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持续推动“1+X”专项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问题,形成源头防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和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严肃追究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林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