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 通报 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10-26 19:40
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警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泉州市纪委近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警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泉州市纪委近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副局长周金火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2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周金火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购物卡,此外,周金火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泉州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党组成员、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张雄图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6月至8月期间,张雄图先后多次私驾公车接送家人回家。鲤城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分公司原经理林惠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提供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5年3月份以来,林惠忠先后多次从厦门私驾公车往返泉港。2016年1月,林惠忠在安排会议用餐时,违规提供高档洋酒。福建省第五建筑公司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职务,并责令其承担相关费用。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诗皇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2年至2016年2月期间,王诗皇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惠安县农林局植保植检站站长詹江彬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惠安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承担违规报销款项。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教育提醒,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和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一利器,深入贯彻我省《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