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约谈”制度化 做到“纪”在“法”前
来源:石狮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10-24 08:59
“经过此番提醒,我的脑子顿时‘清醒’,今后务必要严格执行《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小事不‘小’。”这是石狮市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接受廉政谈话提醒后的一番肺腑之言。

    “经过此番提醒,我的脑子顿时‘清醒’,今后务必要严格执行《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小事不‘小’。”这是石狮市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接受廉政谈话提醒后的一番肺腑之言。

    此前,石狮市纪委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市教育局给临时工作人员发放元旦、清明值班补贴,合计500元……“过去,廉政约谈着重针对发案单位和新提任科股级职务的干部,一年下来有的派驻纪检组开展约谈只有少数几次,成效也比较有限,”石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现在,我市将廉政约谈作为一种重要监督执纪形态来抓,并且细化不同的约谈类型,目的就是尽可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石狮市立足抓早抓小,积极构建以“廉政约谈、提醒约谈、谈话函询”为载体的“约谈”工作机制,通过监督关口前移,促使党员干部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牢牢守住纪律底线。今年以来,全市接受“三类约谈”的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达580人。在约谈方法的运用上,该市通过仔细区分约谈对象,并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约谈全程实行精细化操作,如,细化“分析、交办、谈话、反馈、处置”等步骤,并且附有文书、模板,防止约谈走过场、浮于表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约谈。

    针对新任的科级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任前“廉政约谈”,石狮市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作出廉政承诺。密切关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反映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行政监督对象在思想、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向干部本人或所在单位反馈,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诫勉谈话等。

    为做好这项工作,石狮市实行领导干部带头约谈,落实多层次谈心谈话制度。市委主要领导与镇(街道)党政正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其他市领导与分管部门、挂钩镇(街道)科级干部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各镇(街道)以及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干部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了解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每半年带队深入各镇(街道)和市直各系统(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点评、谈话,促使“一线约谈”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