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周金火
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8-17 19:30

    泉州市纪委对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周金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周金火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情节严重,已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泉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金火开除党籍处分;经泉州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