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中规定: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今年我们村在确定精准扶贫对象时,没有像案例中解某那样违纪操作,而是将全村所有特困户及他们的基本情况全部列出来,摆在议事桌上,邀请村民小组长、乡驻村干部及部份村民代表来共同确定扶贫对象。并将对象各自的基本情况张贴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全村群众的监督。……”
日前,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开设“村官法纪学堂”。里春村党总支书记郭思能正围绕“学纪律、明底线”主题,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纪条规体会,为参学村干部上了生动的第一堂课。
“此次我们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开办‘村官法纪学堂’,主要是针对当前部分农村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足问题,特别对个别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以教育警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百崎乡党委书记郭阳灿表示。
据悉,该学堂以党纪法规为学习重点,以身边案例和自身学习认识主要内容,以村干部轮番主讲、交流讨论为主要形式,采取学时制的方式严格考核,农村干部每参加一次计1个学时,全年至少12个学时。

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村官法纪学堂”首讲学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