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四位一体”推进信访举报办理“零暂存”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8-08 15:34

    今年以来,泉州市纪委实行受理、处置、督办、考评“四位一体”,切实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有力推进信访举报办理“零暂存”。

    ——受理“账单式”。泉州市纪委对移送本委的信访举报件,实行“账单式”全程管理,按信件流向、办理类别等口径分类建立台账,详细记录信件的审批路径,防止出现遗漏、积压;规范移送交接程序,对举报件的重要程度和办结时限实行一次性告知,移送情况记录在案;落实对账制度,每月向承办室了解办理进度,实行办结销号。

    ——处置“制度化”。为保证信访件及时准确处置,泉州市纪委进一步修订完善“两图一表”,突出强化对信访举报件处置环节的刚性约束;建立完善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集体研判机制,定期召集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和相关室共同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明确处置意见,实现信访举报件处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督办“全覆盖”。泉州市纪委在县(市、区)纪委开展转送件跟踪督查,已先后开展3次集中抽查,排查问题信件658件,督查重点信件161件,并逐步延伸至派驻机构,开展常规督查25件次,实现转送件督查督办“全覆盖”;开展个案重点督查和审核评估,强化追责倒查,对信访举报件办结后不满意、不息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整改回访、约谈督办、集中通报,不留“死角”,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

    ——考评“不缺位”。泉州市纪委通过临时抽查、组织交叉考评等方式相结合,在对县级纪委和市直派驻机构开展信访举报办理情况检查考评中层层渗透,确保真实反映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纪委还以清单形式向各地纪委、派驻机构主要领导通报,清晰比对、明确站位,倒逼各级纪检机关压实责任,推动信访举报办理“零暂存”。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