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须了然于心的三项成本
来源:洛江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8-02 15:41

    春秋战国时期,鲁国有个叫公孙仪的宰相,非常喜欢吃鱼。于是那些想巴结他的人,便纷纷给他送鱼。公孙仪一概拒之门外。他的一个门客便问他,“您既然喜欢吃鱼,为什么送上门的鱼又不收呢?”公孙仪解释说:“我现在担任着宰相的职务,有一定的俸禄,喜欢吃鱼可以自己去买。但是我如果收了别人送的鱼,就得答应送鱼者的各种要求,甚至迁就他们的违法行为,我也就违背了国家的法令,那样被罢官或入狱,我岂不连吃鱼的机会都没有了。”

    公孙仪确实是个很会“算账”的人,知轻重、明得失、晓利弊。这个故事对当前领导干部自警自省是富有告诫意义的。领导干部要怀有“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敬畏,同时要考虑后果,掂量掂量“伸手”的“成本”,不能被一时表象所迷惑,以经济学角度更要看到其背后的“沉没成本”“机会成本”“隐性成本”等。比如,政治方面的沉没成本。正常情况下,组织培养一名科级干部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培养一名处级以上的干部则需要更长的时间。这么多年的组织悉心培养和个人奋斗历程就是沉没成本。近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文《天使和魔鬼多在一念之间》阐释道,不少党员干部在东窗事发、身陷囹圄后,都痛悔自己是倒在那“一念之差”。这“一念之差”使得领导干部从“一把手”沦为“阶下囚”,名誉扫地,被开除党籍、公职,甚至被送上断头台,代价十分惨重,多年政治仕途积累付之东流。云浮市原副市长冯湘勇,任职期间受贿人民币117万余元、港币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案发时这位“广东最年轻厅官”年仅36岁,政治生命就此断送,组织对他多年来的重点培养一去不返!又如经济收入方面的“替代成本”。领导干部应明确“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原则,如果放着廉洁从政的阳关大道不走,抱着当官谋利的想法,那么舍弃正道的选择就产生了替代成本。以40岁泉州科级领导干部为例,当前年工资总额6万元,60岁退休时,总收入至少120万元以上。这样的经济收入水平,在目前消费水准下,基本可以衣食无忧。但如果财迷心窍,贪污受贿,东窗事发后丢了公职,财产罚没,政治上一败涂地,经济上一无所有,所应承担的替代成本高昂,一点都不值当。还有亲情方面“隐性成本”。领导干部违法乱纪,不仅自己身败名裂,而且给家人带去莫大伤害,其痛苦程度难以想象,更无法估量,这是贪腐官员罔顾国法时忽略的一项重要“隐性成本”。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的原四川省泸定县得妥乡党委书记吴代平在狱中忏悔道,“每当想起年迈的双亲、相濡以沫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女,我的心好似千刀万剐。我的所作所为不但让自己丢了颜面,更给家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悲伤,他们所承受的精神和生活压力我无法想象。如今,我想尽一个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职责,却被自己亲手筑起的‘高墙’阻隔。”

    公孙仪之所以嗜鱼却又拒鱼,是因为他能“公”字当头,“见欲而止为德”,自觉抵御诱惑,战胜自我。领导干部要学会以史为鉴,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从大处讲,要为党负责、为组织负责、为人民负责;从小处讲,要为家庭负责、为亲人负责、为自己负责;真正算好自己人生的这笔账,自觉抵制诱惑,警钟长鸣,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王庆军)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