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解读(三十三)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28 10:22

如何理解“不得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消费项目。因此,本项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主要是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饭店、宾馆等场所进行业务招待、出差住宿或者组织培训。

  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方面的专门性规定,《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没有对职务消费场所作出禁止性规定,但是也提出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监督检查,将规范职务消费作为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的重要内容,还要求企业负责人将职务消费情况在述廉评廉会议上进行通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之所以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就是要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特定关系人是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职务消费是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支出,如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其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就是公私不分、变相为特定关系人经营业务提供便利条件。职务消费的数额累积起来往往不小,所以在什么场所进行职务消费对于场所经营人来说都意味着一笔较大利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运用手中的权力,一般能决定在哪里进行职务消费,如果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无疑是以权谋私,用公家的钱膨胀私人腰包的行为。因此,本项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责任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