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抓早抓小 加强对“一把手”的信访监督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5-27 19:26

    近日,晋江市纪委出台《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信访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对市管党政“一把手”信访监督实施程序进行明确规范。

    《意见》要求,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各室(部)接收的对党政“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应交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不得隐匿、遗失、丢弃、销毁、压信不办或擅自作其他处置。信访举报部门要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地分析排查、甄别和研判,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市信访监督工作领导组确定处置方式。

    同时,对党政“一把手”实施信访监督主要针对反映问题轻微,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一般应采用谈话方式,并严格遵循“三个可以谈”、“三个不能谈”、“三个优先谈”的原则进行。不便于采用谈话方式的,应以《信访通知书》形式发函函询。

    据悉,为增强信访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该市还建立了谈话效果审查评估审结、信访监督二次启动和事后跟踪等工作机制,并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就党政“一把手”问题线索的数量、内容、问题性质、变化趋势及原因等进行统计分析,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