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当前换届期间的信访举报工作,安溪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换届工作的信访监督,确保换届期间的信访举报件实现“零暂存”、“零拖沓”、快查结。今年来,该县纪委共受理检控类初信件86件,已办结54件,其中属实、部分属实23件,失实31件,给予立案8件10人、批评教育21人,还有32件正在办理之中,目前无暂存件。
信访渠道“零阻隔”畅通。在《安溪报》、安溪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全方位公布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安溪纪检监察网”网络举报平台功能,设置24小时举报热线,开通手机短信举报,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健全县、乡(镇)信访网络,推行县纪委班子成员巡访接访、带案下访机制,组织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到信访重点村、重点单位开展接访,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提高信访举报的办理质量和办结率。
信访问题“分类化”办理。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理方式对信访件实行分类处理,对比较具体、线索重要、极具可查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直接核实办理;对反映问题比较具体、线索清楚、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件,由县纪委信访室直查快办;对反映问题一般,但又有一定内容的信访问题,由县纪委督办,转交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主办或联合办信。
信访督查“制度化”管理。完善县纪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对信访举报件实行“包案”负责制,确保查办质量;健全信访台帐,定期进行跟踪督办,对下转给乡镇、部门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县纪委信访室采取“周跟踪、旬对账、月催结”和定期到各乡镇、部门指导办信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进行督查跟踪,确保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实现“月清月结”。对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初核中发现违纪线索,及时派员进行协办,提高信访件的办结质量。同时,完善信访件办理责任机制,对核查不及时、不认真,责令退回补充调查、重新办理的查报件进行约谈、内部点名通报,督促改正;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徇私舞弊和失密泄密等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