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南安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4-28 17:56

    日前,南安市纪委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级警员黄浩受贿问题。经查,2010年至2011年间,黄浩利用查办案件的职务便利,收受郑某某等人送给的财物,并为郑某某等人谋取利益。南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黄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水头镇西锦村委会原副主任李志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问题。经查,2005年3月,李志宏与时任西锦村村委李建文(已处理)召集西锦村村民小组李某某等6人,研究决定将该村林炳自然村所属位于水头镇五里桥两侧的海埭地以人民币230万元卖给水头人吕某某,事后李志宏收受吕某某贿送的人民币3万元。南安市纪委给予李志宏开除党籍处分,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和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方面的违纪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责任编辑:宋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