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设置:某日,你在单位收到服务对象送来的相关材料,发现其中夹带若干购物卡券或现金,你会如何处理?
处理建议:如果服务对象还在场,与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部门领导一起向其说明相关纪律规定后,予以退还,并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服务对象不在场,首先向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或部门领导报告情况,并在第一时间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告知相关纪律规定,限期请其取回。如果服务对象是外地的或无法按期前来,现金可在询问银行卡号后转账退还,也可根据住址通过邮局汇款,购物卡券可通过邮局挂号信等方式退还。如果服务对象在场拒不取回或超期不取的,及时(收礼之日起一个月内)上缴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并视情况告知服务对象。以上环节均需妥善保管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