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公开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安溪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12-30 17:16
日前,安溪县纪委再次在安溪电视台“新闻”栏目、安溪报等主流媒体指名道姓公开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教育和引导全县广大党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省委反腐办“九严禁、两坚持”的部署要求,日前,安溪县纪委再次在安溪电视台“新闻”栏目、安溪报等主流媒体指名道姓公开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安溪县委党校副校长刘志峰与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章友成合谋,利用联合举办培训班之机,在2013年至2014年间,用县人才服务中心的财政资金,给县委党校授课教师和相关人员发放授课补贴问题。刘志峰、章友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溪县司法局剑斗司法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林金田收受社区矫正对象茶叶、香烟等礼品,没有登记交公的问题。林金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该县纪委今年第3批次在主流媒体指名道姓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该县纪委坚持公开曝光制度,2015年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全部在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开“亮相”。

  “选择在2016年元旦节前再次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目的在于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早敲警钟、早作提醒,咬耳扯袖,督促大家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要抓好省委反腐办‘九严禁、两坚持’的落实,切实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对不收敛、不知止的党员干部,县纪委绝不姑息,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问责一起。”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