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岳峰到平潭综合实验区
调研指导《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工作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2015-12-03 10:13
近日,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到平潭综合实验区,调研指导《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工作。

     近日,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到平潭综合实验区,调研指导《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工作。

     调研期间,倪岳峰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纪工委落实“两个责任”以及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对进一步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来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工作。进一步落实抓早抓小要求,深入推进廉政谈话提醒、信访举报“零暂存”等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轻微违纪行为及时处理,使谈话函询、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占大多数。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少数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严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按照省委尤权书记提出的“五抓五看”要求和省委即将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发案比较集中以及发生典型窝串案的地方和部门,实施“一案双查”。四要弘扬传统文化,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按照《准则》关于“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注意挖掘利用本地文化资源,发挥家规家训等作用,把纪律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德治的说服力、劝导力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五要模范遵规守纪,强化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贯彻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好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模范,敢于担当,勇往直前,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倪岳峰一行还察看了国网福建平潭供电公司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平潭反“四风”手机平台、实验区纪工委岚城片区协作办案组、中楼乡大坪村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