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11-23 15:10
近期,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力度,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近期,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力度,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日前,泉州市纪委对其中4起违规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荣斌同志违规公款送礼、超标准接待等问题。陈荣斌用公款购买瓷器、购物卡、土特产,用于赠送;公款超标准接待。德化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德化县美湖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林思毅同志违规公款送礼、超标准接待等问题。林思毅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土特产和烟、酒等物品,用于送礼;公款超标准接待。德化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泉州市金鸡拦河闸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吴培瑜,副主任苏志炜等同志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市金鸡拦河闸管理处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名义年终突击花钱,与商场签订合同,违规大额采购商品物品。市直水利系统党委分别给予吴培瑜、苏志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及时中止采购合同,所付货款全额退还单位。

     泉州晋江机场油料有限公司原经理尤长青等同志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尤长青在担任泉州晋江机场油料有限公司经理期间,以伙食补贴的名义违规向员工发放油车押运补贴。泉州晋江机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职务降两级的处分,并责令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轻微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折不扣落实好监督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要关注“四风”问题“隐身衣”,严查“四风”“新伎俩”;从严从快查处以各种名义公款送礼、转移公款接待支出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