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纪委监察局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来源:南安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10-19 15:01
日前,经报请泉州市纪委组织部同意、南安市委编委批准,南安市纪委监察局完成内设机构调整改革。

    日前,经报请泉州市纪委组织部同意、南安市委编委批准,南安市纪委监察局完成内设机构调整改革。

    调整后,南安市纪委监察局整合5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室、监察综合室2个室整合为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工作室(加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3个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撤消1个内设机构,即:效能监察室。

    变更1个内设机构名称:将原有的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

    新设4个内设机构,即:干部室,对接上级纪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管理,以及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重要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承担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增强纪检监察办案力量。

    保留原有的宣教室、信访室(加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案件审理室等3个内设机构。

    改革后,南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保持不变,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室、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信访室(加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10个室。

    这次内设机构调整,注重凸显主业。在调整中,注意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主业主责。经过调整,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1个增加到3个,执纪监督问责部门达到7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0%。注重落实“三转”。对调整后的委局机关各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晰职能,强化执纪监督,避免职责交叉。调整后,各纪检监察室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执纪问责等职责。强化内部监督。增设干部室,负责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同时,明确各内设机构抓工作带队伍的职责,增强内设机构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强化内部监督,建设一支纪检铁军。兼顾平稳过渡。在进行内设机构调整时,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新调整的内设机构主动与上级纪委有关部门对接工作思路,同步考虑各内设机构人员的调配,确保各项工作较快步入正轨。

    

【责任编辑:林丹霓】